近日,国家信访局向社会公开曝光了5起信访事项督查问责案例。案件集中反映了多个省市存在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领域的问题,29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长久以来,人们往往谈“信访”而色变。许多人由“信访”,首先想到的就是人和人的尖锐矛盾、官与民的激烈对抗,甚至认为信访是“人治”而非“法治”。这一方面与信访所解决的问题本身千头万绪、利益关系复杂有关;另一方面,则是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不完善、过程和结果公开不到位、效率低下造成的。而此次国家信访局公开曝光5起案例,恰恰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益尝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效果。 首先,曝光典型案例有助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信访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阳光不仅是最好的防腐剂,更是增进老百姓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提升信任的最有效途径。通过5起案例,老百姓看到信访部门并不是空壳子,不是花架子,为解决问题“也是蛮拼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其次,曝光典型案例、实现公开透明还只是第一步,更重要在于借此倒逼相关责任人着手解决问题,明确各方责任,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轻则劝勉谈话,重则纪委调查,5起案例无一例外,突出了对结果的重视、对过失的追查。同时,以这些信访案例为标杆,也为解决相同类型的纠纷和矛盾树立规范、形成依据、明确标准,有助于更高效、更快速地解决问题,从而形成一套完善的信访事项督察督办落实机制。 最后,曝光典型案例有助于在实质上化解矛盾,令老百姓打心眼里满意,同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信访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建议。借助典型案例,能够实现以案释法、以案说理、以案诉情的最佳效果。正所谓法越讲越通,理越辩越明。曝光的典型案例的背后,宣扬了只有通过讲事实、摆道理的方式,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曝光信访事项督查问责案例是对我国信访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进而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有益补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构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的总体要求,为新时期开展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提供了指引和方向。只有坚持公开透明、责任明确、依法依规的原则,才能真正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功能,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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