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织法网让辅警执法名正言顺
2016-09-05 10:40: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辅警因为角色定位不明确,存在执法权缺失的困局,将在深圳得到破解。2日,深圳市法制办发布《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了明确身份的深圳辅警在一名以上警察的现场带领下,将可参与110警情现场处警。(9月3日人民网) 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公安机关现有警力难以完成繁重的工作,许多工作因为人力不足而难以有效展开。辅警随之应运而生,至今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在今天的中国,辅警已经是不可或缺的普遍存在。 在很多地方,辅警数量远高于民警数量,这支队伍广泛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等事务中。但是长期以来,这是一支师出无名的队伍。他们只是普通公民的身份,却从事着与警察息息相关的工作;他们并没有执法权、侦查权等警察权利,当违法犯罪活动发生时,他们又必须像警察一样义不容辞地冲上去应对。 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晰、职业保障不够高、管理使用不规范,这既让辅警的发展停滞不前,也让辅警的素质参差不齐。因为薪资太低,权益得不到保障,很多辅警都是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没办法真正将辅警工作当成一项事业来干;同样,公安机关也没办法对辅警进行足够的正规训练,未能将辅警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早在1959年,香港就制定了《香港辅警管理条例》,随后不断补充修订,使辅警运作始终有法可依。香港辅警虽然大多有全职工作,仅会利用工余时间担任辅警,但正规警察要接受的训练,他们全部都要接受,执勤时也能行使正规警察的所有权力,能够佩戴和使用警械甚至武器。与此同时,薪资待遇也有法律保障,执勤时发生伤亡事故,待遇与正规警察一样。 与香港相比,内地辅警无论哪方面的差距都不可谓不大,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辅警的法律定位和权力义务,无法摆脱尴尬的身份,也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在此背景下,深圳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辅警的法规,对辅警的身份性质、职责权限等内容,作出各种创新性的规定,非常值得称道。 条例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明确辅警在执勤时的相应执法权,允许配备警械装备,能使辅警真正发挥最大效用,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明确辅警的薪酬待遇和晋升渠道,将使辅警工作更有热情更有前途,便于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此外,借鉴香港经验,招录兼职辅警,可以引导更多另有全职工作的市民,志愿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来,给辅警带来更灵活更多元的新鲜血液。 在公众眼中,执勤中的辅警其实就是警察,所以也应该以警察的标准来要求辅警。对辅警的考核应该更为严格,对辅警的训练应该更为正规,对辅警的监督应该更为规范。明晰权力与义务,既保障权力也规范义务,如此方是良性循环。依法规范起来的辅警,借此将名正言顺地走到公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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