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铎
这些年来我们见到了太多的县长推销农产品,这个星期天,又见到了一例。9月4日,山西省万荣县县长李永辉率队奔赴近400公里的路,来到山西太原南宫广场摆摊吆喝,推销当地的农特产三白瓜。李永辉表示,这绝不是作秀,出发点就是通过政府的力量促进当地产业发展,进而增加民众的收入。政府在助民致富这一过程中,绝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产品还是会通过市场机制运作。
市场未必会买“县长卖瓜”的账
毛建国
相对于很多人关注“县长卖瓜”是不是作秀,我更关心的是,“县长卖瓜”到底有多大作用,市场会不会买账?其实市场已经给出了答案,这些年来我们见到了太多的县长推销农产品,但在事实上,我们还很少看到哪一个地方真正通过县长出面解决了问题。反之,像山东寿光这样的“农业大县”,我们还很少看到他们的领导出来推销农产品。
万荣县县长李永辉有一句话讲得很好,那就是“政府在助民致富这一过程中,绝不能缺位,但也不能越位”。这些年来,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我们听到了太多“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话。这句话肯定正确,但由于农业的特殊性,政府当“甩手掌柜”肯定不行。拿山东寿光来说,在蔬菜产业发展初期,政府就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证明,在发展农业上,政府有多大作为,产业就有多大前景,这两者往往是正比例关系。
但是,无论是“缺位”还是“越位”,必须明确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个“位”到底在哪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就肯定“错位”。由此观照,面对农民出现的卖瓜难,县长出面卖瓜,就是站对位置了吗?对此,市场的反应,已经给出了答案。不妨作一个调查,有哪一个地方是真正通过“县长卖瓜”这样的行为,彻底解决农业市场化问题的?并不排除,有的县长会吆喝,帮助个别农民推销了农产品,但就整个产业而言,并无大太作用。
在过去,由于权力具有“权力 ”属性,遇到任何事物,都会产生“叠加效应”。“县长卖瓜”也是如此,人们骤然见到一个县长出来卖瓜,固有的对权力的崇拜,往往会延伸到“县长卖瓜”身上。但现在市场已然不是这样,见多识广的消费者,早已经“权力脱敏”,看到一个县长,很难产生激动的心情。这一语境下,别说“县长卖瓜”,就是“市长卖瓜”,也未必能够打动市场。从这意义上说,无论县长是充当推销员,还是兼做代言人,都可能无济于事。
这里,政府真正的“位”,还是在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上。具体地讲,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可以发挥专业部门的优势,帮助农民解决一些技术问题;可以发挥“瞭望哨”的功能,帮助农民了解市场信息;可以充当“保护人”的角色,解决一些农民自身无法解决,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真正把这些事情做好做到位了,那么市场机制也就形成了——相对于“县长卖瓜”,做这些事的难度更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组织起来的农民就可以按工业化思路从事农业生产,一个富民产业也就具有了基础。
时代发展到今天,群众已经过河了,市场已经过河了,甚至连那条河也已经变了。对于当前农业生产来说,今天的市场已然不同于过去的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讲,“县长卖瓜”多多少少还有一点权力崇拜,过分相信权力作用。但在事实上,市场已经变化了。正是由此出发,我们倾向于认为,市场未必会买“县长卖瓜”的账。对于县长来说,应该好好想想,自己的位置在哪里,如何才能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对待官员代言,既要鼓励更要容错
张松超
首先应该声明,这位县长公开叫卖当地的农特产品,并不像某些网友说的是在个人摆摊叫卖,而是在农特产品推介会进行宣传推广。那么也就不难发现,这里所谓的县长“作秀”,与之前的某些地方行政长官为当地旅游、招商引资等项目代言,其在实质上并无二致。总之,他们都是在为当地经济能够发展得更好,品牌能够更响亮而抛头露面的。
对于官员的这种代言行为,舆论呈现是十分多元化的,当然,肯定也有不少批评的声音,这都并不奇怪。因为官员为地方代言尽管不是一个新生事物,但也远谈不上是一种普遍现象,所谓“枪打出头鸟”,那些敢于打破常规的官员,确实很容易招来非议。但却不得不说,对于官员为地方代言,我们不仅需要去鼓励这种行为,更需要怀着包容的心态,甚至是允许官员因此而出错。
之所以这么说,乃是基于其实际效果和背景来考量的:一方面,不管官员代言是不是刻意“作秀”,都在实际上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从推介地方农特产品到招商引资,地方主政者所具有的强大公信力,更能反映出地方诚意,显然也就更值得信赖;官员为地方“吆喝”,也一改领导干部给人的刻板印象,从而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也正是基于此,才会有不少人都认为有此好处,秀一秀又何妨呢?
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一点,那就是官员代言这种行为本身的背景。众所周知,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的大背景下,不少地区的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都面临着一定的压力,此时地方官员能够主动地站出来,为地方农特产品和旅游项目“吆喝”,这真的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有为”。
要看到,在从严治党的环境下,有些领导干部害怕出错和担责,往往是不敢为。对比而言,这些不怕招来公众非议,能够承受住舆论压力而为地方“吆喝”的主政者,显然是难能可贵的。那么,我们不仅应该对此进行鼓励,甚至需要对其多一份包容,只要这些“代言”行为没有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也不违背道德伦理,即便是出错,也是可以容忍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更需要指出的是,所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到现实当中,领导干部施政理念的现代化,也应当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此语境下,官员为地方代言的行为,就更值得鼓励了,因为其已经跳出了以往官员只是管理者和决策者的身份,而是在此基础上承担了宣传和推广等职责,这无疑是一个好的现象。
所以,对待官员代言,公众更应该多一些鼓励和宽容,少一些非理性的指责,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否则,只会给那些敢为者、改革者带来太大的压力,从而使得更多的官员裹足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