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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进行时”何时不再成为常态?

2016-09-06 15:45:42 薛建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在中国,长时间工作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无论是什么行业。据北京师范大学一名研究人员估计,中国人每年平均工作2000到2200个小时——远远高于美国人(每年1790个小时)、荷兰人(1419个小时)、德国人(1371个小时)甚至是日本人(1719个小时),这些数字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9月5日 参考消息)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在技术优势不明显、劳动力资源为主导的制造型企业中,超长工作时长成为了一种生活常态,更多职场人成为加班一族,他们对自己也有特定的称谓“加班狗”“工作狂”。“加班进行时”已不只是为了工作,这也是他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由于企业的逐利本性,更多注重自身发展和市场份额,对员工的身心健康关心不够,多数让员工更长时间地工作。因此,他们把加班注入企业文化当中,用以体现员工的奉献精神。同时,社会舆论对于这种过度工作也持有褒扬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职场“潜规则”,形成所谓的“褥子文化”“加班文化”,人为地将加班“高尚化”,堂而皇之的左右着职场生活。

不得不说,超长的工作时长确实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员工的辛苦并没有白费。但愈演愈烈的“加班文化”不仅损害了员工的合法休假权益,也令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同时过于烦累的工作带来的疲劳积累还导致缺乏创新、劳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这样的职场文化甚至会阻碍企业发展中的“质变”。

其实,缩短工作时间有利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促进劳动效率的提升,而且闲暇时间的增加会在潜移默化中助力创新的发生。然而休息和休假作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却一直被用人单位忽视,法律权威一再被亵渎。因此,加班常态亟需改变。

要改变“加班进行时”的常态,首先,监管部门要加强制度保障,完善法制法规,严格执法,并搭建监督投诉平台,了解民意诉求。其次,用人单位也要注意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模式,执行弹性休假制度,在工作中更多的注入人文关怀。再次,增强公众的法制意识,鼓励员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唯有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和社会舆论的合理引导,合理休假才能真正得以有效保证,变成新的生活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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