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微信也需要“社交礼仪”

2016-09-20 22:24:08 然玉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手机社交平台迅速普及,老师和家长的沟通渠道已经进入微信时代。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几乎每个班级都建立了用于家校沟通的微信群,家长可以第一时间得知孩子的在校情况。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微信群也一样。老师与家长交流越来越离不开“班级微信群”,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班级微信群”开始变了味儿,炫富的、晒娃的、拉投票的、搞推销的、做股票的……

变味的班级微信群,可以照见众生百态。该报道中所梳理出的种种问题,其实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者,乃是普遍性景象,比如说拉投票、搞推销等等,这在不少微信群中大量存在;再者,则是独特性现象,比如说家长对老师的“谄媚”、家长彼此间攀比炫耀等等,这些无疑是基于特定的身份角色衍生的。事实上,当舆论将关注的目光聚焦到小小的班级微信圈,其真正关心的,想必还是乱象背后的原因。

通常而言,微信普遍被理解为一种熟人社交工具。但在现实中,随着“见面加微信”成为一项习惯性动作,随着各式与工作、生活有关的微信群层出不穷,微信实质上已经变成了通用型的社交平台。其所贯彻的人际连接逻辑,也经历了从熟人化到“弱联系”直至“陌生化”的明显切换。之于此,所谓“班级微信群”,无疑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样本。由于子女在同一个班,家长被拉入了同一个微信群。可事实上,他们相互间完全是“半生不熟”,甚至可说是纯粹的陌生人。

不管是“班级微信群”,还是诸如“业主微信群”“同乡微信群”等等,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其设定的入群门槛仅仅是依据一种“原始身份”,而毫无“价值筛选”与“层次区分”的功能。就这样,各种三观不合、鱼龙混杂的人置于同一微信群内,难免会引发各种冲突和争执。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形成某种隔离和静默效应,一部分人继续自行其是,另一部分则沉默离场。

虽同处一个班级微信群,但各个家长彼此并不熟识,当然也就不会有“为对方负责”的道义自觉,更不会有“碍于颜面”的心理忌惮。时至今日,作为主流社交工具的微信,却始终未曾发育出一套完整的“社交礼仪”,大家总是完全自利、毫无顾忌地任性发言刷屏,难免会搞得乌烟瘴气……变味的班级微信群,从来就不是孤立现象。它既是网络社交礼仪失范的力证,也是现实中人际关系市侩化的延伸。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