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某大学出了个奇葩导师。从2011年7月起,就读该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的小坡(化名),就被导师王某要求在其管理的公司打工。为其通宵达旦赶项目不说,还不时被要求不去上课,节假日不能回家,而每月报酬仅数百元。 一年后,忍无可忍的小坡拒绝继续为这家公司打工。结果,王某不仅要求他变更导师,还要求他按照“演练”内容当学院领导面道歉,把全部责任揽在自己身上,甚至还给他在“导师评价”上打了零分。 没错,高校里是有学生给老师“打工”的现象。许多学生也干脆称导师为“老板”。但除了正常的学术课题研究,这些活动大多不是规定动作,不在学生的学业范围内。严格来讲,这其实是一种潜规则。从好的方面讲,跟着导师“混”,除了能学到一些知识,多少还能从中获得一定报酬。但就其本质而论,这多少带有强迫意味,很容易变成导师利用手中权力剥削学生的廉价劳动力。只是受制于师生不对等关系,当学生的往往不敢不从,敢怒不敢言。 当然了,当导师的一般也不会太过分,总要在某一方面(知识、学分或金钱)满足学生的需求,否则双方很可能闹得很不愉快。但这个王某之所以成为导师中的奇葩,就在于他不仅把潜规则当作理所当然,而且为了发泄私愤,把导师权力滥用到极致,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这不但跌破了为人师表的底线,也跌破了做人的底线。 这出“拍案惊奇”到这还不算完。小坡找学校信访讨要说法,一开始学校居然表示,王某安排小坡到公司实习,并无不妥。实际上,这根本不是什么实习,也与课题研究无关,纯粹就是市场项目。校方只因在这家公司占了一点股份,竟然混淆黑白,为王某帮腔,难怪王某打击报复学生的时候如此底气十足。 但潜规则就是潜规则,黑的不可能被涂抹成白的。在小坡的不断举报下,近日该校终于承认审核不力、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但也要看到,学生给导师“打工”,本身是一种“灰色”作业,倘若王某不是违反规范给学生打零分,还真不知道怎么追责呢。 这起案例说明,要纠正这种不正常师生关系,避免学生沦为导师苦力,应抓紧相关制度建设。特别是要规范清楚教学与科研的内容,严禁导师“夹带私货”,界定清楚学生参与课题项目的范围,消除灰色地带。此外,高校还应对学生参与导师课题项目和教学实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导师滥用权力。潜规则大行其道,往往在于明规则的缺失,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规范,才能杜绝类似破坏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正当权益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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