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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基层执法“微腐败”

2016-09-22 09:56:28 陆颖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河北乐亭城管执法时拿走小贩两个西瓜、福建长泰县卫计局干部执法时狂吃店主面包……不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此类“窝心事”,把民生之多艰映衬得格外鲜明。尽管几个西瓜、几个面包价值算不上高昂,但它却让人们看到了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作风积弊之深,以及权力任性的嚣张。严打类似基层执法中的“微腐败”,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当务之急。

说起干部的优良作风,特别是在干部与群众的利益关系问题上,很多人都会习惯性地想到物质极度匮乏时期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总体上有很大的提高。但即便如此,并不表明基层执法人员就可以不把群众的利益当回事,就可以随意侵占群众财物。这种自我感觉良好,在背后被群众戳着脊梁骨。

侵占群众财物的“微腐败”,决不能简单地从财物价值的大小来判断,而应该从行为的性质来判断。基层执法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与基层群众的关系最为密切,影响也十分深远。是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己,是为群众谋利益还是侵占群众财物,是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还是借此填自己的腰包,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百姓的西瓜和面包,更应该作为基层干部道德追求、工作作风、宗旨意识的试金石。如此看来,基层执法时发生的“微腐败”,顺手牵羊地拿走群众财物、贪占群众便宜的做法,理应引起高度重视,尤其要施以严惩和坚决的制止。

类似的“微腐败”发生之后,特别是被媒体曝光之后,当地相关部门大多启动相关调查,查实之后也多给予了当事人警告之类的处分。可对这些人而言,警告之类的处分还是显得太虚,并不会让当事人有什么实际的痛感。应当要求这些违规违纪者公开道歉,形成更有力度的责任追究,悬起“达摩克利斯”之剑,让那些作风不正、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心存侥幸者真正心生敬畏,从而倒逼其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践行克己奉公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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