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贷”,值得警惕的中国版次贷危机
2016-09-26 09:38: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所谓“首付贷”,就是指购房首付款不是来自自有资金,而是来自借贷。首付贷有多种模式:由房地产开发商或者中介机构直接向购房者提供贷款;小贷公司、P2P平台与房地产中介或者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合作,前者出资金,后者出楼盘资源以及客户,由售楼小姐向购房者推荐首付贷产品;由小贷公司、P2P平台自身开发客户,直接提供贷款;更多的,则是购房者通过向银行申请装修分期等消费贷款,用于支付首付。央行统计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住户新增短期(1年内)消费贷骤然提升至1425亿元,前8月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新增33738亿,是去年同期的两倍,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购房首付。 按照政策规定,消费贷款是不能流入房市的,更不能作为购房首付款。那为何银行“洞门大开”呢?原因在于,在经济下行期间,企业贷款意愿疲弱,而企业贷款是银行利润的“奶牛”。在银行面临利润“断奶”危机的情况下,却恰逢房市高歌猛进,银行抓住了新的“救命稻草”,猛发房贷,并乐于让消费贷也流入房市,这样既能多放消费贷,又能刺激新的房贷产生,可谓一石二鸟。 如果任由购房首付资金也来自银行贷款,将会带来巨大风险,犹如为房价“松开缰绳”。本来,设计购房首付,目的是为了限制没有经济能力的人购房。一旦首付也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即实现零首付,就会促进更多人买房意愿,这会引发巨大的泡沫性投资,进而会促进房价非理性上涨。今年以来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出现的房产销售热和房价继续上涨,除地方采取了去库存、降首付等措施外,与首付贷“加杠杆”不无关系。若放开“首付贷”,或通过银行消费贷款做首付,且不加约束,炒房者就可以借助这种“加杠杆”手段,使得限购政策、银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控制过度杠杆的“防火墙”轻易被突破。滥用首付贷或以消费贷款做首付,还可能会让银行对一个购房者的资质产生误判,把钱放给一个没有能力偿还的人,驱使一些收入较低或不稳定人群、高风险倾向人群涉足住房融资,容易产生“次级贷款”,加大房地产金融风险。2008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罪魁祸首暨源头就是零首付。 目前我国住房仍存在7亿多平方米的巨大库存,促销售、去库存是必要的,但必须把防范风险放到重要位置,不能采用加杠杆的办法来实现。一旦因此引发类似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必将波及金融业和整个经济。因此,必须对“首付贷”可能带来的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措施强化监管,予以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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