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电信诈骗暴露公共服务意识缺失

2016-09-27 07:55:59 马长军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贵报9月24日社评《打击电信诈骗关键要杜绝不作为》说得很好,某些部门的不作为表明,他们缺乏积极的公共服务意识。

电信诈骗“流行”有好多年了,骗局看上去并不复杂,不过就是假借公共服务部门的名义对受害者连哄带吓,致使受害者听任摆布。这首先表明骗子特别了解我们的国情,受害者显然对公共服务部门已经信任到有点“迷信”的程度了,甚至也可以说相当“敬畏”。换个角度看,这些受害者对各个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实际上极其陌生,遇到麻烦,相关公共服务部门的电话都未必能找到一个,应该到什么部门哪个地点咨询也很迷糊。

至于骗子利用执法部门欺骗受害者,也很值得反思。一方面大家对执法部门是十分信赖的,但另一方面,有几个人跟执法部门有过“亲密接触”?特别是那些容易被骗子唬住的老年人,一辈子可能都没跟哪个警察或者其他执法人员说过一句话。当接到所谓的“民警”或者“金融犯罪科科长”电话时,谁会第一反应就想到请片区民警帮忙验证?即便想到,你有他电话吗?为我们提供安全服务的警察很可能根本就没给我们留下清晰的印象。骗子恰恰就是利用警民之间这种陌生和疏离炮制骗局的。如果民警和公众之间有深入的紧密联系,骗子可钻的空子还会有多大呢?

一边是我们需要贴身的公共服务,一边却是公共服务让我们遥不可及,反倒让骗子借助升级的技术手段在遥远的地方跟人们“套近乎”。严厉惩治诈骗犯罪行为的同时,我们的公共服务也该升级,学会更亲民一些。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