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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从“大交通”视角谈网约车监管,就是盲人摸象

2016-10-11 14:38:52 李志青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为此,交通就必须从道路规划一直到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设置,让所有的成本都实现最大化的产出。到目前为止 ,我们无法看到最权威的有关交通模式与通勤成本之间的完整分析,所以也无从谈起网约车模式的好与不好也许网约车本身是好的,但因为道路规划的不合理才造成了不好的结果呢?

此外,交通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其实就包括当下热议的就业问题,交通既是服务于人的,也就会产生为谁服务的问题,同时,交通是由人来提供的,因此还会产生谁来提供服务的问题。前者关涉的是交通的公平公正,不同的交通模式里面其实隐含着非常重要的社会福利再分配功能,即道路交通等资源究竟是否能够给所有的社会成员带来均等的福利,还是侧重于为某一部分群体提供便利。后者关涉的则是交通的生产权利,或者收入权利的分配,即交通所带来的收入为谁所有,在当前城市化的特殊背景下,这个问题背后其实还与户籍制度有关。

尽管讨论交通的社会属性问题夺人眼球,但如果从“大交通”的各种属性来看,这其实是一个最好解决的问题,只要城市交通效率实现了最大化,只要城市交通还未突破资源环境 承载的边界,我们完全可以通过 相应的政策工具以及后续的社会保障措施来解决交通的公平公正以及分配 等问题。

在笔者看来,在网约车问题上,过份强调就业和价格上的因素来反对京沪等地出台的地方监管办法,这可能并非是最好的应对之道。最终,网约车还是必须从提高交通经济效率,以及缓解交通的资源环境约束等主要的维度出发,来真正解决城市面向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以及协调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如此才能赢得自身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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