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约束确保地铁交通文明“不出轨”
2016-10-27 18:19: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我赞成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车厢内饮食。与公交车一样,地铁也属于公共空间,而非私人空间。虽说吃东西是权利,但公共空间有许多“他人”,所以,在公共空间我们必须要懂得自律。但并非每个人都能自觉做到自律,此时,就需要制度跟进。 有人曾感叹,美国的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不管做任何事情,都有明确规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的后果。殊不知,正是多如牛毛的法律法规,才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使规则意识深入人心,文明素养不断提升。 由此及彼,地铁不文明现象固然与公民素质有关,但如果局限与此,只强调公民素质,显然并没有深入问题的实质。这是因为,素质不是天生的,提升素质关键在后天培养,这就需要一以贯之的教育,更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约束。换言之,地铁不文明现象,除了与公民素质有关,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制度规则缺失。举一个现实例子,此前有媒体报道,内地客港铁上吃泡面事件在香港引发了大讨论,讨论的焦点是内地人素质是不是没有香港人高? 对此,有论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内地客港铁上吃泡面,非素质差异,而是制度差异。据报道,按照港铁附例,任何人不得在港铁付费区内饮食,即入闸后所有范围,包括月台及车厢等,否则可罚款2000元。这一规定,在香港是一项人尽皆知的制度,正是在这一制度的长期约束下,香港人才养成了自觉遵守这一制度的规则意识和习惯。但对于许多内地国人而言,还相当陌生,甚至根本就不了解。 于是“文明差异”就产生了,但根源是“制度差异”,而非素质差异。所以,我的观点是,对于列车上吃东西等乘坐地铁不文明现象,除了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自律的同时,更要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制定详细的地铁文明规则,违反规定就接受相应处罚。让乘客文明乘坐地铁,要有一个共同遵守的“文明规则”予以约束,才能让文明意识深入人心,确保文明“不出轨”。《条例》的现实意义正在于此,所以,对于《条例》大家可以提意见,但只要出台,就要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任何人都不能成为逾越《条例》之外的“特殊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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