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营利性民办学校设限,意在何处

2016-11-02 08:31:10 魏英杰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草案新增加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相关消息在网上披露后,引起公众关注。

照理说,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与公益性的特点,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应具有非营利性也是理所当然。何况,《教育法》早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据新华社报道,新增加这一规定,吸收了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和社会公众的建议。教育部也支持对此进行明确。

民众关注民办教育促进法并表达自己的不同想法,其实是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义务教育阶段限制营利性民办学校,源于义务教育应该是非营利性、公益的思维。但在现实中,这种思维却没有任何可操作性。

其一,目前公办教育资源存在严重不均衡状况,不能满足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青少年的需求。在许多城市,为什么好的公办学校一到报名就人满为患?为什么近年来所谓“学区房”价格不断上涨,远远偏离周边房价?这些现象都折射出公办学校资源的供求矛盾。

其二,从家长的角度,对教育也有不同观念与需要,而公办学校无法满足这种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比如家长想让孩子更多地学习外语,想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就学环境,这些都是公办学校无法(全部)满足的。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了公办学校就是提供基本的、普遍的教育,因此即便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也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介入。

人们对新规关注,还在于对公办与民办互为补充模式的认可,换言之就是对市场机制的认可。根据今年7月份教育部发布的《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民办普通小学5859所,民办普通初中4876所,合计超过1万所。可见,民办学校已成为义务教育的“必要补充”。假如这些民办学校统统遭裁撤,又该如何满足人们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更何况,限制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能产生学校关停并转、人员安置等问题。

人们对新规的关注,更体现出一种可贵的法律意识。现行《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教育部历来对民办学校也持鼓励与支持态度。2012年6月教育部还印发文件,提出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这些都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政策思维,如果“画风”说转就转,法规的延续性何存?

民办学校既可以是非营利性的,也可以是营利性的,关键看如何健全制度、加强规范、分类管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