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打表计费”定价能否低些?
2016-11-07 16:47: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记者从胶州市卫计局了解到,胶州市12辆救护车在青岛市范围内率先安装了里程收费计价器,目前已经通过质监部门的最后检测并投入使用。和出租车的计费方式一样,救护车也采用“起步价”,5公里内收费30元,超出后每公里收费6元。(11月6日齐鲁晚报) 救护车安装计价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价格政策,规范院前急救价格行为。出发点无疑是好的,老百姓也是欢迎的。但这一价格比出租车价格高出了数倍,显然与救护车承载着为生命护航的使命,是服务民生、保障百姓健康的公用医疗辅助资源这一定位不相符合的。 救死扶伤是医疗行业最起码的职业道德。120急救车,是医院正常的救死扶伤工作的一部分,这就决定了它的公益属性,决定它应该侧重公益性。对于很多病人和病人家属来说,医院和医生就是生命的希望,120更是希望中的希望,人们总是在生命最紧要的关头,把希望寄托在120救护车和医院医生身上。而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凡是需要拨打120急救电话,需要救护车前来救助的患者,往往都是碰上突发或者是比较严重的疾病,急需用钱,这时120救护车较高的收费,又没有选择性的情况下,这对患者和他们的家属来说,高昂的收费无疑是“趁火打劫”。 平心而论,120救护车外出救治病人,是有一定的成本的,医院向使用救护车的患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应该的,患者和患者家属也是能够理解的,即使收费稍高一点可以理解,但不能比出租车高出数倍。这么高的定价,说明胶州市有关部门没有把救护中心定位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上,也忘记了自己的公益属性。 “救护车打表计费”虽好,但高收费不妥。这么高的定价,最大的症结在于市场的垄断。120借助急救市场相对封闭的政策优势,必然萌生“定价我说了算”的逻辑。当然,由于救护车需要配备专业救护人员等关系,放开120救护车市场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让其回归公益和公共服务事业是不难的,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把120救护车收费定价降下来,另一方面政府可以给救护中心按救护车的出车次数和路程等给予适当的补贴。 总之,无论是从尊重生命,还是完善医疗公益属性的角度来讲,救护车在收费标准上,不能完全向市场看齐,更不能把定价定得太高,而是应该本着减轻患者负担的原则,略低于市场标准,让利于民。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不妨效仿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救护车实行全免费服务的做法,还其公益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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