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此次政策突破,无疑是一次思想解放和改革攻坚。 事实上,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兼薪从诞生就伴随着争议。一方面人们认为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也质疑,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兼职后无法安心本职工作。 要想消除疑虑,兼职兼薪的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应该有规矩意识。不能荒废本职是前提。对兼职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职务考核和评价机制,避免兼职人员不尽职或“吃空饷”。依法依规是底线。科研机构、高校应当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阳光透明是保障。科研人员兼职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所在单位公示。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 激励与约束相伴相生。对于兼职兼薪的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而言,只有讲规矩,才能不辜负政策善意,只有守规矩,才能收获应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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