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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别“留守”

2016-11-14 09:31:46 朱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昨日,民政部发布的今年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这902万农村留守儿童有805万人没有父母作为监护人,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占比高达89.3%。(11月10日《新京报》)

虽然此次民政部发布的留守儿童总数较之此前全国妇联报告的6000多万大幅减少,但是在这902万留守儿童中却有九成处于无父母监护的状态,也就意味着有805万留守儿童没有父母作为监护人,长期处于和父母分离生活的状态,这种现象实在令人担忧,也暴露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可谓任务艰巨。

对于这种结果,民政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但是在关爱和保护留守儿童工作中,还是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孩子留守,父母的监护责任不能“留守”。没有人可以代替父母的关爱,这就需要在保护和关爱留守儿童时首先将父母的监护责任摆在首位,将亲情作为第一考虑,尽最大努力要求父母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虽然父母外出务工情非得已,但是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长更重要,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各种方法,利用各种手段责令父母履行监护,对一些拒不履行监护义务的父母甚至可以通过法治的手段进行强制。比如,定时回家探望,保持电话沟通等,通过这些方式履行监护责任。

当然,平时还是需要对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这就需要,一方面,加强对留守儿童的隐私保护。关爱留守儿童不宜大张旗鼓,应该悄无声息进行。这些留守儿童大多处在6至16岁的年龄段,这个阶段的孩子比较敏感和脆弱,也正是心理成长的关键时期,已经开始“懂事”了,如果在帮扶救助时过于张扬,如果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给他们贴上“留守儿童”的标签,如果让他们感到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或者感到“低人一等”,这无疑会给他们的心理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很容易使他们产生自卑、自闭、孤僻等不良性格倾向。因此,在帮扶和关爱这些留守儿童时,应该注意对他们的隐私保护,救助行为最好低调进行,对他们的心理成长给予最大程度的保护。比如,救助时轻车简从,不拍照,不宣扬,不展示,不报道,不让留守儿童抛头露面表达“感激之情”等,别让关爱成伤害,这些都是对留守儿童的保护,也是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有之义。

另一方面,注重对留守儿童的精神关爱。这805万留守儿童没有父母作为监护人,长期和父母分离,存在着很严重的亲情缺失,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加强物质帮扶和权力保护的同时,能够注重他们的精神关爱,一方面可以建立亲情平台,利用手机、网路等方式,加强孩子和父母的沟通交流,通过跨越时空满足孩子对父母关爱的渴望,满足其亲情需求,还可以利用暑假、节假日等时间,组织留守儿童深入父母务工所在地,进行短暂生活和团聚,通过短暂团聚,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辛苦,体会到父母的关爱,弥补亲情缺失。

当然,平时,对留守儿童还是应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关爱机制,在帮扶关爱留守儿童时,注重他们的精神关爱,比如,可以向留守儿童讲解父母的辛苦和不易,使其理解和认识到父母外出完全是生活所迫的无奈之举,并非抛弃和遗弃不管,更不是不爱自己。还可以邀请留守儿童到家里做客,举行一些活动,鼓励其和自己的孩子交朋友等,真正将留守儿童当做自己的子女来对待,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妈妈”。以此转移其亲情缺失的悲观和失落。

另外,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自保自救技能,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健康的精神追究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还有,消除制度壁垒,加快户籍等制度改革,出台就业等优惠帮扶政策,这些都是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有之举。

总之,关爱留守儿童绝不仅仅是确保其物质生活无忧,还应该注重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这样成长起来的留守儿童才有一个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情操和健康的心理,从这个角度讲,虽然留守儿童数量大幅减少,但是805万无父母监护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还是十分艰巨,任重道远,需要持续深入努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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