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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屡天价的高速救援为何必须垄断?

2016-12-05 15:16:06 舒圣祥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今年4月份,有大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湖南潭耒段发生侧翻,潭耒高速衡阳施救站收取3万6千元天价拖车费。事后,湖南省发改委成立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受处分。国家发改委还将此列入典型乱收费事件进行通报。令人不解的是,最近又发生一起天价拖车费,事发地还是潭耒高速,还是那家救援站。而这一次,救援站开出的是4万元施救费。

越是处理越是整改,天价拖车费越是天价,而且还是同一家救援站,真实令人震惊。当然,4万元的拖车费似乎算不得天价了,央视几个月前刚报道了一起拖车8公里要价12.87万的。所以,天价拖车费这种事情,注定只有更高没有最高,想要多么天价,就可以多么天价,两片嘴唇一翕动,就能轻易创造历史。

天价拖车费为什么“天价”?关键原因无非两个字:垄断。在高速公路(包括城市高架、隧道等)上遭遇事故或故障,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由交管部门指定救援,别的救援单位根本无法参与。高速公路拖车公司都以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属于行政性垄断的独家生意。高速公路拖车业务,几乎都是除此一家,别无他店,自然敢于肆意要价,无视消费者权益。

为什么同一家救援站8个月前刚刚轰动全国,8个月后就能继续再造个人更高天价“成绩”,“然并卵”的原因就在这里:甭管怎么处理,我依旧是地方路政和高速交警的亲儿子,这地界的救援业务统统全归我,只要觉得风声过了,就不妨继续趁火打劫。所以,你能想象,当他们听闻自己路段内发生交通事故,那种又捡到死鱼的愉悦心情。死人了棺材铺乐,车祸了救援站乐,就这么回事儿。

要治理天价拖车费,根本不在于搞掉救援站的几个小喽啰,也不在于给地方路政官员搞个行政记过,或者给高速管理局官员搞个诫勉谈话,这些真要有用,天价拖车费也就不会成为顽疾。所以,调查组“严肃处理”了之后,故态复萌而且变本加厉,其实十分正常。无非是给舆论一个交代嘛,真要治病,那就必须从破除高速救援垄断服务上动刀子。

可惜,当初整改措施的第一条,就是“坚决杜绝救援公司未经路政和高速交警同意私自上高速公路巡查、救援”。换言之,进一步强化了权力部门的垄断权力,进一步强化了垄断救援的垄断地位。为什么社会化的救援公司,不能参与高架、高速、桥梁、隧道等所谓特殊管制路段的事故救援呢?

买过保险的车主都知道,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承诺在保单有效期内,无限次免费提供加水、送油、更换轮胎、现场抢修及拖车服务。但是,高架、高速、桥梁、隧道等路段都不行,为什么?因为路政部门和交警部门不让。为什么不让呢?当然会有很多的理由,比如为了安全考虑。但事实上,都是废话。谁说垄断的官方的救援公司,一定比竞争的社会化的救援公司,更加专业更加安全?

简政放权不到位,嘴里咬着肥肉不松口,不愿意放开社会化救援的市场准入,要豢养有利益关系的垄断的救援公司,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所以,就事论事谈论如何治理天价拖车费是没有意义的;关键的关键,是要破除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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