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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有病,岂能让孩子吃药

2016-12-07 07:48:56 刘雪松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有一件事,交警常常是下不了手搞定,但交给孩子,分分钟搞定。这就是校门口接送孩子的停车乱象问题。昨天本报报道的《家长乱停车,孩子不能评三好吗》,引起了读者和网友的集体围观。

虽然报道中的杭州城西这所学校,并未承认真把家长校门口乱停车问题,与孩子评选“三好学生”关联起来,也否认家长的校门口乱停车行为与“扣班级分”有关联,表示会影响评“最美家长”,但围观者还是愿意将这个妙招,设想成一种可能性,并且由此展开了一场相当激烈的观点碰撞。

从家长的心情来说,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家长,很多人是巴不得直接将车开到孩子的课桌边。寒风冷雨、烈日酷暑天,更是如此。交管部门也是两难,完全按法规办,确实有欠人性化;睁只眼闭只眼吧,受影响的人群会指着骂。坐在不同板凳上的人们只要换张板凳坐坐,想法完全不一样。

把家长的乱停车,与“最美家长”评比挂钩,当然是个不错的方案,但和孩子以及班级荣誉捆绑到一起,副作用也是大的。作为未成年人,学校能够教育学生提醒并监督家长,也算是尽到了一份责任。如果千招万招之后,想到的是把孩子看得最重的荣誉与治理乱停车绑架到一起,那么,即便动机再好、效果再灵,不算损招也算是一记险招。

天底下确实有很多事情,成人之间管不住,孩子出面就能把大人给管住了。但家长交通违法株连孩子,这就成了“治不住大人,我治你孩子,并且让孩子来治你”的另类权治。它玩的是“鸡吃虫、虫嗑棒、棒子打老虎、老虎吃小鸡”的生物链游戏,而不是在遵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游戏规则”。这在带给孩子对于交通法治认知与监督意识这些有益收获的同时,可能造成的心理阴影与阴暗也是难以估量的。

钱江晚报昨天的报道,最终并没有纠结于校门口家长偶尔特殊情况下的短时间交通违法,究竟该不该与孩子的荣誉捆绑在一起,而是列举了杭州很多学校在破解同一个命题中的不同实践。如杭州崇文实验学校在指定4个停车区域基础上提倡的“每天步行100米,自主低碳上学校”,又如采荷二小设置的绿色通道“爱心接送区”等等,都是在法治化与人性化中寻求最佳平衡点的操作思路。这是明智的一个立意,也应该成为社会关注的思路。

孩子接送时段的校门口交通秩序问题,只有没想到的办法,没有“没办法的办法”,有也应该慎用。杭州还有潜在的资源没有整合,还有绿色的途径没有开发。比如公共自行车。很多家长即便几分钟的路程也要机动车出行,便是卡在找不到一辆带“兜”的公共自行车上。如果公共自行车带兜送孩子的安全性、合法性问题解决了,校门口的车堵程度便会大大缓解。通往校门口的交通秩序道路,肯定会有千百条,但任何一条路,都不能抛弃人性化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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