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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防记者”,官员有权这么任性吗?

2016-12-09 20:33:08 李泓冰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为回应市民对南京栖霞区物价局办事效率太低的投诉,记者前往探访,发现未到下班时间,该局不少工作人员已提前离开。记者遂向办公室负责人问询食堂的午饭时间。不料遭到一位官员指着鼻子的厉声喝斥,“你们记者就是这副德行”,还表示“有文件规定,必须预约才能采访”,随即将门砰地关上,记者被拒之门外。

而最近,还有一则河南记者在鹿邑县法院采访遭到打砸抢的新闻,所幸从涉事法警大队长开始,相关人事均受到免职及警告等处分。

问题是:面对记者的正常采访,官员和警员有权这么任性吗?

既然声称有“文件规定”,且让我们重温一下关于政务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是什么意见,这应该能管住各地那些莫须有的“文件”吧?

2016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对记者的训斥甚至拳脚相加,充满了权力的骄横。但是,对照中央《意见》,就能发现,那份“骄横”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至少有两条可以精准回击:“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发挥媒体作用……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

请问,作为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部门,一个执法部门,让群众办事舒心了吗?对媒体采访提供便利了吗?

如果真的对文件感兴趣,请不妨细读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五公开”工作机制,到解读、回应、传播平台、参与等环节,一一进行了细化。特别提及政务公开要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

哎,这么一目了然的重要文件,怎么都入不了这位南京官员的法眼呢?李克强总理再三强调的“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难道她真的一无所知吗?一个食堂开饭时间的提问,能算是不予公开的保密“例外”吗?

其实难怪。一些政府官员习惯于在貌似负面事件出现时,本能地选择沉默、观望,对媒体则充满敌意,一律排斥。所以才会出现各种“防火防盗防记者”类雷人雷语。本意也许是想维护本地本部门形象,殊不知在每个官员头顶都有监视器的网络自媒体时代,反而损毁了政府形象,扩大了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而互信缘于透明,谣言止于公开。一个把公众关切啪地关在门外的基层部门,不可能赢得信任,更会伤及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和信誉。

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有失误的可能。公众的质疑,恰恰是积极弥补缺失的正能量。唯有不懈的质疑,才会不断砥砺政务公开的速度与力度,才会在权威解疑中修复社会互信。如果对质疑和采访一概以关门对之,会大大增加信息有效沟通、社会有效管理、危机有效防范的成本,渐渐蚕食整个社会的互信基础,引发越来越躁动不安的集体性焦虑。唯有充分的政务公开,方能锻造政府坚实的公信力。

正像一位领导同志说的那样,“政务公开说到底,是政府与公众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政民互动、政府与社会共治的一次制度性安排”。可能还有一些手中握有权力的官员,还不能适应这种调整,还没有意识到“任性的权力”正在被一个个“文件”管住,制度的笼子正在一项项改革中扎紧。

莫急,政绩考核的动真格,会让他们慢慢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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