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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铲除基层治理“挪用治霾资金”乱象?

2016-12-14 13:34:08 文昕雨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原创稿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隆冬时节,令人不适的除了寒冷之外,还有让人饱受“呼吸之痛”的空气质量。最近一个月,北京启动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天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河北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久治未愈的大气污染,不仅使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部门焦头烂额,更让身处其中的普通民众叫苦不迭。

然而就在近日,一则关于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让人一窥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乱象。在财政部列举的五大案例中,既有部分地方政府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挪用专项资金的“无心之失”,也有不少单位骗取、挤占专项资金的“有心之过”。所有这些事实,将矛头指向了基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松散与随意。

其实,基层环保治理领域出现这样的乱象,并不难理解。一方面,预算的制定与执行中存在相当程度上的“惯性”。今年的资金不用掉,明年的款项可能就不拨了。这样的惯性让无用项目“苟延残喘”,只为骗取资金而存续;另一方面,尽管环保治理的效果人人都能看到,但具体到某个地区某个部门的功效却无法评估,这就容易让环保治理陷入杂乱无序的状态。项目的做与不做,资金的用与不用,在考核中差别不大,自然也就少了必要的“紧箍咒”。

但实际上,从中央顶层设计的角度来说,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部署从未失位。国务院2013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年内共计拨款254亿元专项资金,而此次通报的资金使用乱象,正是该计划实施的后续反馈。一般意义上,一项政策的制定与落地,往往容易陷入资金不足的掣肘,但通报中最让人感慨的是,在政策完善、资金充足的条件下,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然在实施中有些走样,不得不令人深思。

诚然,相对于顶层设计,基层治理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难免会遇到不曾预料到的情况和困难,适当裁量、妥善处理是基层治理发挥攻坚作用必不可少的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执行上的自由放任。再宽松的政策,执行中也有不可逾越的红线。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办公楼维修、招待等事项,采购无法配套使用的垃圾压缩车造成车辆闲置,为完成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进度而“以拨代支”……种种违规行为,让专项资金专事专办、特事特办的效果大打折扣。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基层环保治理命题的无解。造成专项资金“移花接木”现象最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可溯的资金使用痕迹。提高督查频率固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也能以儆效尤,但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资金使用乱象,建立以财政审计系统为主的、从上而下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势在必行,这就要求从项目的评估、审核到资金的拨付、监管等各个环节万无一失。

而只有如此,方能收束地方基层治理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多些工作内容上和成效上的考量,最终回归到政策依法运行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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