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乞丐既要规范管理也要保障其权利
2016-12-21 18:00: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职业乞丐者有着不菲的收入,他们利用人们的善良谋利,将乞讨作为一种职业,他们并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属于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故而,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时,要将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职业乞讨者区分开来,使救助善政精准救助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 不过,对于职业乞讨者也要辩证看待,虽然职业乞讨者不属于需要救助的对象,但也不能就此剥夺他们的乞讨权利。政府不救助职业乞讨者,与保障职业乞讨者乞讨权利,两者有着本质不同。前者是为了确保政府救助更加精准高效,不浪费有限的政府救济资源,使福利救助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实际作用。后者则是确保公民个体选择生存方式的权利,如果不让职业乞讨者在城市乞讨,就完全剥夺了他们选择生存的权利。 实际上,对于“不救助职业乞讨者与保障职业乞讨者权利”,在发达国家,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是采用分类救助的办法。对于职业乞丐,有着一套严格的行乞规定,比如不准在人流量较密集的公共场所乞讨,高等会所禁止乞讨,这样既保障了当事者乞讨的权利,也保障了更多的人不受乞丐行为干扰的权利;对于那些生活没有来源的城市乞讨流浪者,则靠健全的福利制度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而对那种违法行乞、不务正业的乞讨者,则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便是对福利救济的资金,也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措施,倘若用于赌博、酗酒等行为,同样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从而使救助基金用到该用的地方。 可见,对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在分类救助上多想办法,多下功夫。这里的分类救助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精准救助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精准区分职业乞讨者。相较前者,后者显然更重要。这需要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面的情况摸底,搞清楚职业乞讨者的人员结构、乞讨区域分布、日常落脚地点等具体情况。这项工作非常繁琐,但却很有必要将其做实做细做到位。做好了这项工作,既有利于规范管理职业乞讨者,也有利于精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使救助制度的现实作用最大程度发挥,让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都能得到制度关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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