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购44套房补贴80万”何错之有

2016-12-22 12:01:56 潘洪其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在一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任务远未完成,短期房价上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种情况下实行购房补贴政策,断不至于产生鼓励炒房的副作用。那些质疑六安市政府“鼓励炒房”的网友,兴许是激愤之下产生了错觉,把六安当成某个实行严格限购政策的热点城市了。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近日发布的公示信息显示,一合肥人在六安市裕安区同一个小区购买了44套房子,按照当地的补贴政策,该房主共获得约80万元补贴。昨天,六安市委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兑现这一批购房补贴之前,由裕安区购房补贴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户坚决取消补贴资格。

“购44套房补贴80万”的消息引发网上热议后,六安市裕安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购买44套房的房主“票据手续齐全,并未违规”。这一回应进一步刺激了网友的情绪,很多人质疑六安市的购房补贴政策“去库存是假,鼓励炒房是真”,认为如此荒唐的补贴政策,必将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成为大幅推高房价的罪魁祸首。面对汹涌的舆情,六安市委市政府显然感受到了压力,一边向公众澄清“补贴目前未兑现”,一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决定对购房补贴事项进行复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不符合政策的购房户取消补贴资格。从目前的情况看,那名购买了44套房子的合肥人,最终有可能拿不到80万元补贴了。

六安市属于四线城市,楼市去库存压力大、任务重,去年该市出台购房补贴及契税财政补贴政策,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购房者进行补贴,鼓励居民购房,增强去库存的实效。购房补贴政策对所有购房者都平等适用,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地居民购房,无论是购买一套房、二套房还是多套房,无论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都可以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为推动楼市去库存,出台这样的补贴政策是合理合法的,安徽其他市县和全国其他地方,去年也出台过类似的政策。所以,虽然一个人购买44套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但其购房和申请补贴都“票据手续齐全,并未违规”,政府就应当按规定给予购房补贴,对此不应该有什么疑义。

很多网友对“购44套房补贴80万”提出质疑,认为这是用财政资金大肆鼓励炒房,这种意见实在是打错了靶子。去年以来,国内楼市出现两极分化,一些一线和二线城市房价快速上涨,政府为此又出台严厉的调控政策,以严格手段遏制投机炒房。而在一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任务远未完成,短期房价上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种情况下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对推动去库存或许有一定的作用,而断不至于产生鼓励炒房的副作用。那些质疑六安市政府“鼓励炒房”的网友,兴许是激愤之下产生了错觉,把六安当成某个实行严格限购政策的热点城市了。

如果是44个不同的居民购买了44套房,并获得总计80万元购房补贴,自然不会闹出新闻来。现在是一个人买44套房,政府拟补贴80万元,网友为此就炸了锅,认定此人买房绝非为了自住,必是炒房客无疑。其实,如果认真算一笔账就知道,在一个房屋库存巨大、房价很难上涨的四线城市,一个人如果是为了炒房,或者只是为了获得政府的补贴,而一口气购买44套住房,那几乎是要赔死的,如果确有这样的炒房客,那可真是傻到家了。

最新的消息是,六安市方面初步查实,购买44套房的房主柏某某是该小区的承建商,因开发商欠他的工程款和其他款项1000万余元,就采用房屋买卖方式以房抵款。看到了吧,柏某某根本不是什么炒房者,他买下这44套房也是无奈之举,基本也不能指望几年之后把房子卖了大赚一笔。

无论如何,柏某某购买44套住房,客观上为当地去库存做了贡献,也符合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理当按政策规定获得购房补贴。政府如果迫于虚妄的舆论压力,将柏某某视为“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户”而取消其补贴资格,则不但侵害了柏某某的合法权益,而且将损害政府自身的权威和公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