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保留费”劫持了谁的自由?
2017-02-16 09:41: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2月15日,有网友爆料称贵州省铜仁市沿河新世纪中学对想转学的学生收取近万元的“学籍保留费”,否则便注销学籍。2月15日下午,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学校常务校长罗元庆,其称此项收费是当地不成文的规矩。(2月15日 中国青年网) “择校热”虽然不是倡导的,但是,学生和家长有对办学质量差的学校进行选择的权利。贵州铜仁沿河新世纪中学拿“学籍保留费”卡住想转校的学生,可谓是黔驴技穷,再无大招无放了。但是可以想一想,强扭的瓜不甜,强行留终究是留不下学生,最后恐怕还会人为增加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分歧和隔阂,让学校的名声更臭。 学校之所以能够吸引学生,首先需要有良好的办学资质,包括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有完备的教学场所设施,有比较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总之一句话,能够让学生有爱这所学校的理由。学生吃住条件极差,倘若办学条件一般的话,又怎能留得住学生,怎能“巩固”学校的魅力指数呢?特别是作为民办学校,在政策上本来就存在洼地,想要留住更多生源,就会变得异常困难。 然而,在面对流失的生源时,涉事民办学校,不是想办法提升办学质量,却挟学籍以令学生和家长,不交“学籍保留费”,学生的学籍就会被注销,这当然就阻碍了学生进一步学习的道路,学生和家长哪能不就范呢?虽然家长不情愿,但是为了自家孩子,还是乖乖地交出“学籍保留费”。 不管按照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抑或其他的法规、规章,哪一条都没有规定“学籍保留费”这一收费项目,说白了,“学籍保留费”是不折不扣地乱收费。 学校办学质量问题,与乱收费问题,困扰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办学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改善师资队伍、改善办学条件等措施解决,但乱收费问题,则涉及到违法教学问题,不能不放任存在和发展。这对学生学习不利,对于民办教育发展也不利。拿“学籍保留费”卡住学生转学,实际上是违背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宗旨,难以留住人心。与其说留住了学生,却成为学校继续发展的“羁绊”。 在贵州铜仁沿河,当地一些学校存在着“学籍保留费”问题,这个问题到底困扰着多少学生不得而知,但却反映出当地教学管理混乱。教学水平低可以加大投入,但违法问题,则暴露出管理失职、问责失效的现实。这两种情况叠加发生,更让当地提升教育质量,改善当地学生就学环境受到了较大阻碍。 避免和根治“学籍保留费”问题,短期内要狠狠治理“学籍保留费”,坚决予以取缔。还要对放任“学籍保留费”的相关学校负责人及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严厉问责,长远来看,还是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从根本上规范民办教育秩序,优化民办学校生存环境,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消除掉“学籍保留费”打劫学生来去自由的想法,让学生从“强迫我留下”到“我要留下”的态度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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