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备案”给机场商品价格虚高“挤水分”
2017-04-07 08:16:4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禄口机场“天价面”事件、高速公路服务区一瓶矿泉水是市区几倍价格、高铁车站一包面巾纸价格也比市面上翻番……这些“封闭区域”因为竞争不充分,价格高出市面上一大截已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发布《江苏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拟通过价格备案等手段规范机场、学校、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区域的价格行为。(4月6日 新华网) 江苏省打算用价格备案等手段,规范机场、高速等区域的商品价格,迫使其挤出虚高“水分”,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而“所谓合理定价,指的是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如果这一方案通过,机场、高速等封闭区域所销售的商品价格,就将回归到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线下。这是行政约束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手段,既保障了商家的定价权,又参考了市场竞争价格,从而实现有效降低虚高价格的目的。 机场、高速服务区等区域的商品价格虚高问题,由来已久,颇受消费者诟病,也时有媒体曝光,部分地方拿出了整改方案,督促商家调降商品价格,却效果甚微。机场、高速等区域属于封闭式市场,空间和商家数量都有限,经常采取独家经营模式,市场竞争严重不足,消费者选择余地很小,商家采取高定价策略赚钱。而且,由于机场、高速等区域的商铺租金较高,加之位置偏僻,配送成本高,都会摊入商品价格里,导致比市场平均价格高出很多。 在采取价格备案模式后,商家要将所售商品价格提交给价格主管部门,经申请批准后按照报备价格销售。可见,商品价格的最终决定权在主管部门手里,如此商家就不得随意涨价,并遵循“合理定价”的原则,将商品价格保持在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线下,即可挤出价格虚高“水分”。如果出现价格违法行为,机场、高速等管理方,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责任,从而使得责任细化,机场、高速等不能再只收租金而不管商家经营了。 需要明确的是,价格备案管理并不违反市场经济原则,其是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的管理方法,乃是对市场不公平现象的纠正。类似机场、学校、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等封闭式区域,都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商家数量偏少,又杜绝外部商家自由进入,容易形成价格垄断体,导致市场自主调节失灵。在这种环境下,单纯依赖于商家的自觉性,是无法打破价格垄断和虚高定价的,必须行政介入管理,依法规范商家价格合理化。 当然了,价格备案管理只是一个手段,要确保该政策能够严格执行下去,商家和区域管理者合规经营,还得加强外部监督机制,价格主管部门要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者予以严格处罚。同时,保障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力量,对价格违法行为积极举报线索,从而实现全方位监督,令价格虚高行为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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