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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可领3倍工资”关键看落实

2017-04-26 08:25:05 张涨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在劳动节到来之际,北京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明确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人都没有休足年休假,甚至多年没有休过年休假的也不是没有。虽说年休假是员工的一项法定权利,休与不休还是要看员工个人意愿,但休假该有的福利还是不能少。此次,北京相关部门明确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可以享受3倍工资,无疑是给公众发了一封大红包。

但再一想,这样的规定能彻底全面地执行吗?我看有点难。不说三倍工资了,连双休日、年休假这样早已深入人心的职工权益,保障起来尚且不够充分,何谈新出现的“未休年休假可领3倍工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就在于员工和雇主往往并非“平起平坐”,老板通常要强势得多。员工说要休假、要领3倍工资,无良老板只要一句话“爱干干不干滚”就行了。是要保住一份工作,还是拿回属于自己的福利?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选择前者。

归根结底,这种职场上的不平等,反过来又是劳动者权益长期得不到全面保护而造成的。职场上,员工天生处于弱势,唯有依靠法律和监管部门,才能让员工和雇主站在平等位置上。理论上来说,只要员工举报,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劳动侵权调查并不困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保护好员工的利益。换个角度看,这么做其实对守法企业也是一大利好。那些罔顾劳动者权益的违规企业,往往就是以此来节省人力成本。如果相关部门大力打击劳动侵权行为,员工该有的福利一个都不少,才能让所有企业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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