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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精神传销”的监管盲区

2017-05-10 07:46:25 何勇海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应严加审核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和方法手段,对其商业性培训活动加强日常巡查,若发现有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更要毫不手软地取缔。】

一种称为“教练技术”的企业培训项目近年来在各地火起来。它声称源于美国,可以开发个人潜能,拓展人际关系,提高管理水平,重新规划职业,乃至“引领人生”。目前全国已有数千家平台,培训学员不断增多。半月谈记者近日采访发现,这个不打广告、仅靠亲友推荐、全封闭的培训项目,不但没有引领人生,反而让不少参与者性情大变、家庭破裂、公司破产、误入歧途。这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培训(5月9日《半月谈》)

从报道来看,这种名叫“教练技术”的培训收费不菲,便宜的两三千元,贵的则要四五万元。加入培训后,学员在第一阶段要当众或面对面分享隐私,建立紧密关系,更要去除羞耻心。第二阶段并不是培训什么技能技艺,而是通过大量洗脑,改善被教练者的心智,膨胀被教练者的虚荣心,让学员感到“重生”。因为这个阶段的课程带有极强的性暗示和利益驱动,甚至导致学员丧失底线,出现学员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导师之间乱搞男女关系的案例。而第三阶段,则要求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拉更多学员进来,完不成任务要遭受数千元不等的罚款。

由此观之,很多学员把“教练技术”定性为“精神传销”恐怕恰如其分。然而让人遗憾的是,面对这种纯属于敛财的“精神传销”,一些警方在处理这类举报时,往往只是查验一下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情况下并不予以取缔。此外,因为“教练技术”造成的社会危害也难以取证,也不能解救深陷其中的被培训者,导致很多学员投诉无门。难道相关监管部门就不能从法律的角度来审视那些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的合规合法性?虽然“教练技术”不是传统的推销产品式的传销,没有人身绑架,但它所具有的“精神控制”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相关部门确实应该让“精神传销”走出法律监管的盲区。这些年来,像“教练技术”之类的“精神传销”,以心灵培训班、励志培训班等名目,以“精英培训,提升自我”为噱头,在人人喊打中照样花样百出,玩得风生水起,监管难辞其咎。即使被曝光被打击,仍隔一段时间“换汤不换药”地重出江湖,何也?就是因为法律不健全、监管无力度造成的。所以有专家早就建议,但凡涉及心灵、精神培训,都应严加审核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和方法手段,对其商业性培训活动加强日常巡查,若发现有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更要毫不手软地取缔。

“精神传销”屡有市场也表明,一些人在物质上丰富起来之后,精神上可能会感到空虚迷茫、无所适从,另有一些物质上并不丰富的人,也急切地想通过培训“引领人生”,改变自己当前的窘迫状态。故而,我们要大力宣传心灵培训、励志培训并不是立等可取的“灵丹妙药”,在参加心灵培训、励志培训等等时,要警惕“精神传销”,引导公众对其保持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警惕性,免受“精神传销”的伤害。相关部门针对这种精神需求,也可以尝试扶持一些优秀的、具有正能量的、能真正帮助到大家的心理教育培训机构,避免让群众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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