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25日社评《谨防校车安全事故“回潮”》读后,深有同感。校车安全,人命关天。如何保障校车安全?我认为须做到以下几条。 首先,在法律层面保证校车安全。将校车“待遇”提升到与警车、消防车和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同等地位,让校车具有天然的心理震慑力,使人们对校车产生敬畏。 其次,在制度层面保证校车安全。政府在校车投入上的公共责任不可或缺,只有政府切实尽责,用制度保证教育投入的持续性,才能使校车投入得到充分保障。只有正规校车满足学生乘车需求,“黑校车”才会彻底失去市场。 再有,在驾驶人员上保证校车安全。校车驾驶人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校车安全系数的高低。所以,必须对校车驾驶人员采取严格的准入制度,并在驾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上给予保障。建议相关部门专门制定校车驾驶人员录用规定,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严惩。 对于校车安全,处理事故责任人,开展安全大检查,是必须之举。还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以及教育投入、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校车设计、驾驶员资质认定等多方面综合发力。这就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同心合力,时时刻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带着责任,带着良心,才能铸就校车安全的铜墙铁壁,让校车安全地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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