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看客心态下的“社会病态”
2017-05-26 07:42: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一段片长2分45秒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转发。视频显示,5月18日中午,两名男子发现一名赤脚、衣衫不整的女子晕倒在路边玉米地里,神智昏迷不省人事。“你怎么了?”一名穿T恤的男子上前询问,“有没有气?”摄像男子问到,T恤男子上前掐住女子人中,女子苏醒了,却一直不说话,只说了一句“水”,两名男子随后找来矿泉水给女子喝,还找来太阳伞为女子遮挡太阳。(5月25日 成都商报)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理应得到传承和发扬。而今,德阳干部与群众联手上演“爱心营救”,让晕倒的孕妇成功获救,原本完美的结局,却因救援时边救人边拍视频的举动,让涉事干部陷入了“舆论漩涡”,着实让人惊讶。 究其争议焦点,是救人时该不该摄像,是否涉嫌侵犯隐私?其实,关于“救人反被讹”的报道我们屡见不鲜,在救与不救的“选择题”中,救人先拍照佐证的报道不胜枚举。从避免不必要纠纷的角度看,救人时拍照自证清白,的确是一种好办法。 试问,缘何同样的保护措施,在此次救援行动中,就有了炒作和作秀的嫌疑?原因无非有两点,一是涉事人员的村干部身份,二是视频传播的影响。部分网民的看客心态、猎奇心理给这场充满正能量的营救蒙上了阴影。 为何边救人边拍视频?涉事村支部书记付兴川表示:“当时就是想保留个证据,以免做了好事还遭遇不必要的麻烦。”而对于视频转发的原因,参与救援的罗琦表示“是希望有人能认识这个女子,帮忙寻找其家人前往医院照顾。”。关于是否侵权一说,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健表示,视频拍摄者罗琦拍摄视频用于取证,证明救人一事的前因后果,不存在侵权行为。 据环卫工何贤琼所述“当天有几拨人路过,都不敢去救,估计是怕被赖到身上!”。“怕被赖”成为了救人的“前置条件”,是社会的悲哀。试想,如果不是村干部付兴川和群众们及时施救,孕妇和胎儿的结果不堪设想。 而今,德阳村干部拍视频救人,没被当事人“讹”却身处“舆论漩涡”,这个“黑色幽默”值得社会集体反思。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唯有收起围观心态、猎奇心理,给救人者撑腰、点赞,才能让救人的英雄得到应有的尊重与赞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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