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今,中央巡视组已经进行了12轮巡视。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至少有7个国务院的部门因“红顶中介”问题被点名通报。自2014年至今,李克强总理至少有8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治理“红顶中介”问题(5月25日《新京报》)。 简政放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其主要有三种形态,一是由上到下的放权,二是由政府向市场的放权,三是由国有资本向民营资本的放权。精简的是束缚着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则是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按说这一重大改革举措一定会带来许多利好,但让人没想到,却又冒出如此多的“红顶中介”来,让众多企业、单位和个人平添负担。 所谓“红顶中介”其实就是某些行政特权的“借尸还魂”,一般来说具有三大形态:一、是审批部门所属单位,具有垄断性,如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或者主管的协会;二、虽然不是审批部门所属单位,但是其指定的服务机构;三、不是上述两种单位或机构,但政府部门的一些人员在里面兼职或任职。无论是哪种形态,都是一头勾搭着权力、一头收取着费用。李克强总理曾形容其“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可谓入木三分。 实际上,“红顶中介”的乱象众所周知,其能量惊人,危害也不小。它往往亦官亦商,“面对企业扮政府,面对政府扮企业”,依附行政权力干预微观经济,让企业和个人无所适从、疲于应付。官商勾搭之下,“红顶中介”里的权力出租、利益输送几乎成了常态。有的部门将“红顶中介”当作“小金库”,转嫁自身应承担的费用或违规报销部门、个人费用;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在“红顶中介”领取加班费、补贴、福利等;甚至还有一些“红顶中介”异化为腐败的“掮客”。如此这般,既侵害了企业和个人的现实利益,又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既如此,对“红顶中介”就不能熟视无睹、坐视不管,应该严肃整治。一方面,政府部门和“红顶中介”要及早脱钩,降低政府认可的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实现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地位平等,让企业在选择资质审评中介机构方面获得更多的自由。另一方面,中介机构要完善服务制度,坚持让市场竞争机制起决定作用,让中介资源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优化配置。与此同时,政府对中介机构要加强监管,社会公众也要对中介机构的审评工作进行监督。只有斩断“红顶中介”背后的“权利黑手”和“利益链条”,才能还行政审批以高效、简捷、廉洁的本质,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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