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动吸烟者的无辜以及要发挥被动吸烟者的主动权,当前更应转变视角,充分保护免于被动吸烟权】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从2015年6月1日起,为配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北京市11大公园中,除陶然亭、紫竹院、北京动物园和玉渊潭四家公园局部区域可吸烟外,其他七大公园全面禁烟。目前,北京公园禁烟已有两年,媒体近日探访发现,由于个别公园禁烟标志不明晰、保安缺少执法权和部分控烟设施被闲置等问题,目前各大公园在禁烟中仍旧存在难题(5月31日《北京青年报》)。 世界无烟日连着国际儿童节,应该是想提醒人们,烟草的危害不仅发生在主动吸烟上,还发生在被动吸烟上;不仅影响着成年人,也影响着未成年人。当然,不能否认这些年来我国在控烟上取得的成果。但有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7.7%,其中男性吸烟率为52.1%,女性为2.7%——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整个社会在控烟的道路上依然任重道远。 在控烟上,我们目前已经采取了很多的办法。比如,我们对烟草广告提出了明确限制,对于烟草包装也有明确要求,还出台了控烟条例。就目前来看,能够采用的办法基本都采用了,而其他一些办法,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没有采用,未来也未必会采用。笔者认为,按照现在的思路一直走下去,控烟很难取得根本性成果、决定性胜利。必须思考,控烟如何才能有新的突破? 如果我们对全面控烟有所了解,不难发现,目前控烟的重点还是放在烟民身上。无论是苦口婆心劝诫烟民“不要抽”,还是出台规定要求烟民“不准抽”,都是针对烟民的。有一句网络流行语,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同理,你很难纠正一个对烟草情有独钟的人。当然,不能说种种劝诫和规定无用,只是相对于控烟的大形势,其效果有限。这一背景下,更应该转变思路,把全面控烟的重点向维护被动吸烟者的权利方面倾斜。 科学研究早就表明,吸烟不仅是“自杀”,也是“谋杀”行为。或许我们很难制止“慢性自杀”,但我们完全可以制止“谋杀”。这些年来,人们越来越接受消极自由的理念,这种“不让别人妨碍自己的选择为要义的消极自由权利”,是自由的底线,也是文明的底线。被动吸烟的存在,从根本上动摇了消极自由权利。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免于被动吸烟的权利。对此,比尔·盖茨就曾经讲过,不吸烟的人有权反对被动吸烟。 出台控烟条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为了保护免于被动吸烟的权利。但在事实上,这种保护还远远不够,赋予被动吸烟者的主动权也远远不够。所谓免于被动吸烟权,就是每个不吸烟的人不仅有权拒绝被动吸烟,而且可以对吸烟行为强行干预,并且对于权益受损可以提出补偿诉求。如果能够充分保护免于被动吸烟权,那么被动吸烟者就可以对吸烟者轻则提出道德上的谴责,重则表达经济和法律上的权益诉求。真能如此,吸烟者还会肆无忌惮吗?公共场所控烟还会这么艰难吗? 我国是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也是最大的烟草消费国。有资料表明,与2010年相比,现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居民家中的二手烟暴露率,均有所下降。这里要归功于控烟的进步,但相对于吸烟的危害,这种进步还远远不够。鉴于被动吸烟者的无辜以及要发挥被动吸烟者的主动权,当前更应转变视角,充分保护免于被动吸烟权。倘能如此,必然大大推动控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须综合施策 要让控烟取得切实成效,还须综合施策、多管齐下。要坚持以全民健康为目标加强宣传教育,还要推进控烟立法、织密法网。此外,还应通过提高烟草税、增设戒烟门诊、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等措施控制烟民的增长。 山东 付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