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公信和真相是遏止谣言的利器

2017-06-02 08:36:08 斯涵涵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对于一些可能危害社会秩序的信息,网友们一定要核实来源、慎重转发、理性评论,不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青岛市公安局通报,王某(女,61岁)、黄某(女,65岁)因编造并发布某糕点店所售蛋糕使用“棉花肉松”视频,公安部门依法对两人行政拘留五日(新华社青岛5月31日电)。

回顾一下案发经过,22日上午,黄某在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某糕点店购买肉松蛋糕等糕点,到王某家串门,二人联想到之前看到的“棉花肉松”视频,便把购买的蛋糕放入盆中,加水搅碎。在洗蛋糕的过程中,把杂质取出来,剩下棉絮状纤维。二人用手机录制视频,随后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宣称该店销售蛋糕上的肉松是棉花,引发多名群众与该糕点店发生消费纠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两位60多岁的大妈,一段小小视频,便造成了大批市民包围蛋糕店的大场面。不禁令人感慨万分,没想到谣言的威力这么大!

经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检验,肉松蛋糕未检验出棉花基因。突发“联想”的“棉花肉松”视频属于地地道道的谣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两人被警方行政拘留五日并不冤。

大妈被拘留了,被迫停业的蛋糕店也恢复营业,此案告一段落。笔者认为,商家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停业期间的经济损失,让相关责任人等付出惨重代价。

不得不说的是,市民们包围蛋糕店、人头攒动的镜头同样让人忧虑:此视频是用手机拍摄而成,两位大妈也不是专业人士,但这段毫无权威的说法为何传播广泛且出现偌大的恐慌和反应?从塑料紫菜到塑胶大米,再到“棉花肉松”,谣言为何此起彼伏、屡禁不止?

目前,互联网已经日益成为人们现代生活的一部分。大河奔流,鱼龙混杂。网络也给谣言的传播插上翅膀,以难以估量的速度蔓延,给人民生活和公众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为了保护和扩大自由。”但自由的前提是在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若在网上造谣传谣,侵犯了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就是违法行为。

我们不会忘记,“地震”谣言曾使成千上万民众露宿街头,“诈弹”迫使飞机返航、“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使得人心惶惶……虚拟世界的违法行为,从网上传播到现实生活中,给公众带来的伤害却并不虚拟。造谣者、散布谣言者或无聊至极或蓄意滋事,是破坏网络信息传播正常秩序、侵害社会公共环境的“害群之马”,必须予以谴责并依法惩处。

此外,公信和真相是遏止谣言的利器。面对信息的“疯”速传播,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用真相正确引导舆情与民意。此次青岛警方及相关部门快速及时地做出反应,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并开展正确的宣传引导工作,最终取得了遏止谣言蔓延的效果。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网络时代尤其是传言面前,网民朋友不妨用一个智者的身份来定位自己。此案无疑给大家提了个醒,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对于一些可能危害社会秩序的信息,网友们一定要核实来源、慎重转发、理性评论,不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总之,广大网友不要因自己的武断与随意,无形中充当了谣言的推手与帮凶,最终伤及无辜、影响社会安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