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大V遭封号,肃清娱乐圈“八卦”乱象
2017-06-08 10:04: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6月7日,新浪微博官方发出了《关于关闭炒作低俗追星账号的公告》,称这些被关闭的大V,是炒作低俗追星的账号,严重编造传播谣言、诋毁他人名誉等。 近年来,网络上先后出现了多起明星隐私泄露事件。号称“中国第一狗仔”的卓伟,在偷拍文章出轨制造“周一见”后,又陆续发了各式爆炸性娱乐新闻,是一大批“猛料”的第一发掘者,甚至被誉为最“敬业”的娱记。可这群“敬业”的娱记,获取资料的方式并不是那么光彩,常常侵入当事人私生活场合,手段更是无所不用。 而这些大V账号的关闭,再一次将公众人物隐私权问题带进人们视野。如何正确引导、运用传播的力量,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保护明星的隐私权不被侵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 除非明星公然宣扬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的观念,或者其道德和品行上的不检点弄得路人皆知,否则硬把他们的私生活扒出来,就不仅是职业道德层面的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以上低俗追星账号,涉嫌侵害明星隐私,关闭它们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明星也是人,也有个人隐私需要保护。想要彻底肃清娱乐圈“八卦”的乱象,首先,需要法律的进一步明确,保护明星隐私权在媒体时代不被侵犯,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是根本方法;其次,对于媒体环境的净化非常重要,保护明星隐私权不被肆意侵害,完善新媒体环境监管制度必不可少;同时,还需要社会公众不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引导公众兴趣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不是靠曝光明星隐私迎合公众的窥私心理,满足集体窥私欲。 |
相关阅读:
- [ 06-02]“山寨明星”模仿可以冒充违法
- [ 05-25]明星有权整容 但别总想靠脸吃饭
- [ 03-24]“明星”饭店出假货 你怎么看?
- [ 03-16]明星代言保健品须恪守“基本原则”
- [ 03-01]“明星片酬一直在飞”,几人欢喜几人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