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某高校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及冒用同学身份,从不同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达50多万元,终无力偿还,跳楼自杀。无独有偶,厦门大二一女生因陷校园贷,不堪负债压力,终而自杀……校园贷进校园已有3年之久,但时至今日,仍陋闻百出,债务悲剧不时见诸媒体。校园贷是福是祸?是否有必要一棒打死? 校园贷并非是祸,相反有其积极意义。当今大学生创业热情高涨,对很多并无资金却一心想创业的大学生来说,用借贷搭起创业的梯子,不失为一种良策。再者,贷款助学也对想上学却望尘莫及的学生来说,无疑打开了一扇“光明之窗”。 2009年银监会叫停大学生信用卡,校园贷乘势而上补充这一空缺。这本无坏意,但由于各个方面处理不善、监管不严,以致于校园贷一味打着法律的“擦边球”,钻银监制度的“漏空子”,把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校园贷作为本身的传播者来说,主办平台应行改良之道,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真心树立诚信品质。在思想道德、社会公德上做好“加法”,在虚假消费、扰乱市场上做好“减法”,真正做到为平台“松了绑”,为学生“解了绊”,为诚信“强了身”。 国家则应该更加具化法律制度,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平台正确搭建,建立用户供需匹配机制。坚决打击违法消费、虚假消费、钓鱼消费等行为。入之愈深,其进愈难,正视难题,分析难题,攻克难题,才能进一步净化市场,保证学生利益。 于学生,则应该更多地接受安全教育,强化理财教育,培养“财商”,提高风险意识,树立正确消费观,掌握基本金融知识,消除懵懂借贷心理,才能做到理性借贷,安全借贷。此外,在此基础上,应该还加入家长和学校这双重“把关人”的角色,在学生借贷的同时,必须加入家长和学校的意见。用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来把握学生消费的方向盘,系好学生风险安全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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