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应多角度看待清华“禁电”

2017-06-16 09:43:25 张海英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学校在“堵”的同时没有“疏”,其实暴露出服务短板。不少学生今后很可能到校外给电动车充电,既增加经济负担又浪费时间】

近日,清华大学修订住宿管理办法,将电动车电池列为学生公寓违章电器,新规将于9月18日起生效。这意味着清华大学公寓内将禁止电动车电池充电。规定公布后引发学生热议。清华物业管理中心回应称,曾发生过几起宿舍内充电爆炸的事故,这样规定是为了解决室内充电的安全问题(6月15日《新京报》)。

作为近年来中国排名最靠前的学府,清华大学的一举一动往往引发关注。这次,禁止电动车电池在宿舍充电,应该说初衷是好的,因为曾发生过几起宿舍充电爆炸事故,从安全角度来说,禁止很有必要。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比安全更重要。但是,此举引发学生热议和质疑,还是值得校方反思的。

电动车相比自行车,具有省时、省力等优点。所以,清华大学电动车2016年多达4760辆,今年9月将达到7000多辆。但是,电动车安全问题比较多,除了速度快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外,充电也容易引发事故。最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就披露了关于电动车充电器抽检不合格率达九成的消息。

从安全角度来说,学生应该理解并支持学校新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学生们关心的制定规定的合理性和程序规范性问题、禁止宿舍充电是否压缩电动车生存空间导致最终被禁止的问题,校方都未给予明确的正面回应。也就是说,清华大学这一新规定在程序上存在瑕疵,故而引发争议。

表面上看,新规定仅仅是禁止电动车电池在宿舍充电,但实际上限制了师生使用电动车,因为宿舍不准充电,而在室外建充电桩又不现实,无法充电,电动车自然就使用不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新规更像是“禁电”,即变相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车。这自然涉及到不少学生的利益,学生自然会有异议。

笔者以为,应当从多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在程序上应该规范,制定规则要考虑让学生参与,回应质疑态度要诚恳。既然学生谈到“程序规范性问题”,说明校方工作不到位。当一种制度在程序上存在瑕疵,或多或少会引发争议和其他问题。希望引起校方高度重视。

其次,禁止在宿舍充电可以理解,但不在室外建充电桩,却值得商榷。该校园内有数千辆电动车,存在就有一定合理性,学校不应该忽视学生使用电动车的这种需求。如果在禁止宿舍充电的同时,能采取“疏”的办法建设部分室外充电桩,则可以满足学生的充电需求,也不至于引发争议。

其三,简单“禁电”会产生负面效应。由于认为存在“程序规范性问题”,学生对学校的印象难免会打折扣。而学校对学生也起了一种负面教育作用。学校在“堵”的同时没有“疏”,其实暴露出服务短板。不少学生今后很可能到校外给电动车充电,既增加经济负担又浪费时间。

另外,这一“禁电”事件也应该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在电动车充电事故多发、电动车充电器抽检不合格率达九成的情况下,究竟如何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值得反思。如果从电动车充电器生产、销售等环节强化监管,可能不会出现宿舍内充电爆炸事故,也就不会有后来的“禁电”。

当生活中的很多商品在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位,问题就会转移到使用环节,“受伤”的往往也是消费者。综上,清华“禁电”应该引起我们更多思考:学校如何制定内部管理规则;校内公共服务能否更完善;电动车电池充电的安全问题究竟何时才能彻底解决,才能不再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