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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演“捉妖记”,从医疗信息监测始

2017-06-28 08:07:41 王石川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国家卫计委6月26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称,将加强健康虚假信息监测,比如完善健康科普虚假信息舆情监测机制、多部门响应机制,指导“12320”热线受理虚假信息的群众监督和举报,推动医疗卫生学会、协会、联盟、媒体参与到打击相关健康谣言的工作中,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对虚假信息进行监督。

在“神医”刘洪斌事件之后,国家卫计委提出加强健康虚假信息监测无疑具有现实指向。有个细节是,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刘洪斌“代言”的某个产品就有近两百万元的销售额。如果该虚假信息被提前监测到,刘洪斌及其背后团队就无法为所欲为;如果民众拥有起码的健康素养,哪怕刘洪斌吹得天花乱坠,大家也不会买她的账。

说到刘洪斌,世人习惯于抨击其身份造假,但潜台词好像是,如果是真专家就可代言了?实际上,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换言之,即便刘洪斌的相关身份属实,也无权给药品、保健品代言,更不要说给假药鼓吹了。

有人梳理发现,很忙很火的“神医”不止刘洪斌一人,像她一样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还有3人。革除“神医”们的生存土壤,必须多管齐下。如果单兵突进,仅仅加强健康虚假信息监测,必然力有不逮。

打击虚假医疗广告涉及多个部门,比如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刘洪斌的相关行为,起码触犯了广告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工商部门、广电部门以及中医药管理部门都有权力依法处理。每个部门都行动起来、各负其责,刘洪斌们就不可能长达数年活跃在荧屏上。

依法打击只是一个层面,强化源头治理特别是筑建制度篱笆尤显重要。如果虚假医疗广告连面世的机会都没有,又如何骗得住人?那些一看即知造假的广告,比如荒诞不经的“吃药就可见效,一个疗程就可完全治愈”,怎就那么容易登上电视台,堂而皇之地蛊惑患者?答案不言自明。

值得欣慰的是,无论监管部门还是播出机构,对虚假广告越来越有戒备之心,也拿出了应对之策。接下来,全国各地势必掀起一股整治之风。在舆论推动下,整治能否长期化?能否最大程度动员民众参与监督?相关部门面对民众的监督和举报应该动真格,而不是慢三拍或无动于衷。此外,提升民众的健康素养,需要其自身多学习、勤思考,也需要相关部门真正做到让健康科普信息传播得更快、更好、更科学、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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