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开庭,教训该如何铭记?
2017-06-28 10:17: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天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去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月27日 中新网) 山东女考生徐玉玉被骗致死,一个揣着大学梦的花季少女,还没踏入大学校门,便因遭受电信诈骗而猝然离世,从而引发了全国上下的高度关注。但同情挽不回失去的生命,痛恨也不能让诈骗分子消失,关键是如何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徐玉玉案”发生后,国家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打击电信诈骗的措施。譬如:落实手机实名制、下架改号软件、拦截诈骗呼叫、建立信息泄露倒查机制等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对电信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他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这些措施确实给诈骗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了这么多措施,电信诈骗案件还是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只是手段更加狡猾而已。 如何记住“徐玉玉案”的教训,最关键的是从严从快打击电讯诈骗。如何治理电信诈骗,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考验着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能力。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对直接参与诈骗的犯罪分子的打击,依法把诈骗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席上的同时,也要让那些贩卖、盗取、泄露个人信息的嫌疑人送上被告席。国家、省、市公安部门、电信、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相关部门联动形成统一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打击电信诈骗的网络,增强打击电信诈骗的效果。一旦发生电信诈骗案件,要追踪彻查其源头,对失责企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问责。另外,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犯罪线索等,便果断出手,将诈骗分子悉数捉拿归案,只有动真碰硬,才能会使电信诈骗乱象不再频繁发生,只有釜底抽薪,才能让徐玉玉的悲剧不再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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