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房价,目前多地有关部门对新建楼盘价格予以限制,价格过高则不予备案。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这对抑制一些地方房价疯狂上涨具有急刹车的作用。而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房企通过多种渠道规避调控、减少“损失”,导致房地产交易市场暗流涌动、乱象丛生(7月13日《瞭望》)。 新房预售备案“一房一价”,实行最高限价,价格过高则不予备案,这确实对控制房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有的房企通过车库合同、装修合同等变相提高房价;有的楼盘以“茶水费”方式补足差价;有的楼盘利用房源供不应求进行“饥饿营销”,有意购房者还需再缴纳一大笔不能退的“诚意金”;有的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提价;有一些房企还想方设法将“限价房”变身二手房,先将现房卖给企业内部员工,由其找到下家,以二手房价格出售后,再与公司分成,从而摆脱限价束缚。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楼盘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格、开发商捆绑销售等行为,已成近乎公开的“潜规则”。譬如:近日,南方某市一新楼盘里,某套80平方米小三居单价每平米1.9万元、总价158万元,但该套房备案价仅为100万元,其中多出来的58万元为价格高得离谱的车库和装修费;另一套64平方米两居总价是147.2万元,其中房子装修款高达64万元,还捆绑销售一个16万元的车位。 其实,要堵住“变相涨价”的通道也不是一件难事,就是要将“限价令”更加细化。新楼盘房屋价格进行备案时,不仅要对住房的价格进行限价,还应对车库等价格进行限制和备案,如果是全装修房或者精装修房,也应该在核准后制定“最高限价”。譬如:海南省出台《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个管理办法,今年7月1日(含)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工程须全部实行全装修。海南将成为首个全面施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省份。根据这一管理办法,装修费用不另设收费项目,纳入买卖合同的房屋总价中,由房管部门备案。而且管理办法明确,购房合同要载明装修主要材料、部品、设备、施工质量和质量保修期的具体标准,并明确有保质期。 虽然各地不可能都像海南那样实行全装修,但如果一些楼盘实行全装修或者是精装修销售,只要核准价格后,实行限价备案就行了。至于有一些房企先将现房卖给企业内部员工,由其找到下家,以二手房价格出售后,再与公司分成,这种情况也很容易发现。当地有关部门只要制定相关规定,对楼盘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控,发现某些楼盘在销售出去后,较多的房屋随即进行二手房交易,那就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规定对房企进行处罚就行了。 楼市“限价令”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房价过快地增长。但这几年,一些地方却出现了“越限越高”的怪现象,其根本原因是“限价令”存在着漏洞。政府部门既然出台了“限价令”,就必须让其具有严肃性、可执行性,千万不能有漏洞,不然不仅让民众失望,更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其实,“限价令”出现一些漏洞并不奇怪,每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关键是发现了漏洞后,必须尽快以“补充规定”等方式把漏洞堵上,不给一些人以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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