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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何时不再“蒸烤”劳动者

2017-07-17 08:31:54 胡建兵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热!热!热!12日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尤其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记者调查发现,地方在政策落实上还不到位,有一些户外劳动者表示并未拿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7月16日 新华社)

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然而仍有打工者未收到高温津贴。他们有的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有的说知道政策却不敢向领导要。

企业有没有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费,不能靠工人自己去主张,或通过举报来获得,应该由企业自觉去执行。要让企业自觉地执行高温费,就必须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去检查督促。现在,很多企业都不给工人发高温费,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很少建立工会,即使有工会也是做个样子,由企业负责人兼任的。工人如果为了高温费向工会提意见,就等于向企业负责人开口,谁敢带头开这个口?

劳动者享受高温津贴是法律法规给予的权利。要解决工人领不到高温费的问题,关键在于有关部门要有作为、敢作为、主动作为。如果我们的监察部门主动作为,深入到企业监督执行高温费的落实,发现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企业,严格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进行惩处,企业还敢克扣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吗?

在高温津贴标准如何制定和调整方面,建议相关部门举办听证会,让不同环境下的劳动者参与讨论,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除了发放津贴,企业还应科学调整高温下劳动者的作息时间,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只有完善各项高温福利,才能让广大职工不再为高温津贴而“蒸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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