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规矩为爱心保驾护航
2017-08-01 10:29: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民政部近日公布了将从8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新规强调,募捐平台不应竞价排名,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7月31日《北京青年报》) 网络求助、爱心接力、众筹善款……各类互联网募捐平台,为网友奉献爱心、传递希望提供了高效、便利的渠道和桥梁,令个人求助的声音不再孤立无援。然而,近年来频繁爆出的信任危机也给互联网募捐平台和相关服务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真伪信息参差混杂,骗捐现象频现;监管机制缺位,法律保障不足……这往往令施以援手的网友最后直呼“很受伤”。 此次民政部出台两项行业标准,强调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了这样的行业标准,网络募捐也就有了规矩,爱心的传递也就有了依托和保障。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让爱心持续闪光,不能仅靠人们自发的善念和善举,而应该依靠各方合力和制度保障。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倡导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活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制保障。此次出台“两项行业标准”,进一步明晰了网络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厘清了网络求助和慈善募捐的关系,是《慈善法》的有益补充。 毫无疑问,爱心传递不是一次的热心、一时的热闹,只有以制度化的组织、规范化的管理、科学化的运作护航,才能行稳致远。平台的责任,是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并积极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接受社会质询;政府部门的责任,是加强监管,发现慈善组织在使用募捐平台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还要取消资格,确保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实现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环。 总而言之,只有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才能令互联网募捐平台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和作用,为爱心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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