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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失信“黑名单”要确保我知你知

2017-08-02 16:13:43 范军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为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对于“黑名单”信息,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一定期限内在其政务外网公示栏统一发布,并逐步实现“黑名单”信息的实时上下互通和快速查询比对。(8月1日 东南网)

“黑名单制”不仅是政府主管部门处罚食药失信行为的依据,更重要的是,要做到公开曝光、让广大消费者知悉。真正的公开曝光应该是我知你知的。若未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黑名单制”就可能演变成食药失信主体“花钱消灾”的把戏。

政府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应该落实到市场行为上,通过对消费行为的引导,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惩罚。用“黑名单制”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取向,使消费者自发抵制违法、失信行为,是建立“黑名单制”的根本目的。

“黑名单制”的另外一个目的是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将“黑名单”零距离递送到消费者手里。哪家企业生产“三无食品”,哪家药店经营不合格药品,都要让消费者了如指掌,才能促使消费者明白消费、理性消费。

“黑名单”挂在网上,不能仅满足“我知”。失去广大群众的参与,监管执法依旧存在漏洞,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建议食药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失信行为的类别,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失信主体和失信事由,通过公共显示屏、宣传册、公众号,或在失信主体门口挂红牌等方式向社会推送,确保“黑名单”亮相于阳光下,我知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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