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南京市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前,各运营企业暂停投放新车,南京的共享单车总量定格在45万辆的数字上。 在十部委刚刚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情况下,南京的举措很有观察意义。“总量控制”为一轮更严格的管理措施的出台拉开了序幕,也不止南京,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担忧也随之而来,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样的管理措施出台?新政落地过程中,地方政府到底能不能念好这本经?是否会重蹈网约车指导意见落地就变味的覆辙呢? 相比网约车,共享单车则更简单一点,共享单车的特点是取消了停车桩,随取随停,但如果管理部门在停车区域划定上限制过多,共享单车就会倒退回到传统的停车桩时代。如何在必要的管理和保留共享单车特点间取得平衡,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考验政府的管理智慧。 本来就属于游走在管理缝隙之中,给点阳光就灿烂的行业,要管死共享单车其实是很容易的,光一个乱停乱放就能罚得共享单车无所适从。被寄予厚望的电子围栏技术对精度有很高的要求,目前的技术还有一到两米的误差。但这在技术上还是容易改进的,比如杭州最近推出的叮嗒单车,就解决了这问题。还有城市规则的问题,很明显,现有的基础设施你怎么调剂分配,恐怕都很难满足共享单车的庞大胃口。深圳和广州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这两个城市有个共同点就是非机动车道非常少,自行车如果不想跟行人抢道的话,就只能跑到机动车道上去。 正因为有很多技术问题没有解决,有基础设施的先天缺陷存在,才需要城市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十部委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包容审慎监管”正是这个意思。其实,新的电子停车桩的技术已经出现,但距离成熟普及还需要时间,不面对现实,就很容易陷入管理的死结之中。不用互联网的思维,而沿用传统的扫大街思维管理,对共享单车和管理部门双方来说,都是极大的负担和困扰。 所以,能不能多讲讲责任,少提点要求?指导意见对政府的责任要求不只有管理,还有职责。指导意见要求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建自行车停车设施,还要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现在的基础设施放在以前,基本上也都够用了,但应对共享单车,就捉襟见肘了。 还有能不能多谈谈解决办法,少定点指标?指导意见要求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光企业一家是解决不了的,需要政府企业一起努力,企业需要尽快突破定位的精度问题,政府也同样需要尽快划定可停区域,并将这些数据向共享单车企业开放。 某种程度上说,在共享单车的规范化过程中,政府管理部门与共享单车之间能否形成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才是决定这场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尽到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以管理为由当甩手掌柜,才是检验治理模式是否转变的标准。那些在公共服务提升上总是慢半拍,却总想从严管着手的城市,这有违指导意见精神,所以对待共享单车,地方政府还是需多动点脑筋,多点宽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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