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据悉,在5月常委会会议对该修订草案进行一审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加独生子女护理老年父母的假期,建议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目前,为了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已有多个省份先后将“独生子女照料假”写入地方立法。(据《法制日报》) 从本质上来讲,“独生子女照料假”所提供的是一个时间上的保障,即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独生子女在父母生病需要人照顾时能够合法地请假前去照顾,免除其被扣工资、奖金甚至被用人单位另眼相看之忧。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既然独生子女家庭在老人的照料问题上面临时间保障的问题,多子女家庭在同样的事情上难道就不存在时间保障的问题吗?当然不是。与独生子女家庭一样,多子女家庭的老人生病时也需要人照料,照料同样需要时间,在无法从法律法规上获得和独生子女一样的时间保障的情况下,他们要么冒着被扣工资、奖金甚至被用人单位另眼相看的风险请假照料,要么使老人处于日常无子女照料的境地。 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就已经是一个历史名词——之前的独生子女家庭仍然享受相应的政策,之后自愿生育一孩子的家庭则不再颁发“独生子女证”之类的证件,也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那么,在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或者之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如何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又能否享受同样的“照料假”呢?而且,即便是多子女家庭,也存在因各种意外事件而成为独子或独女家庭的可能,如果他们被排除在“照料假”的保障范围之外,这样的家庭的父母年老病重时又如何得到子女的照料呢? “照料假”出台的逻辑是,多子女家庭比独生子女家庭更有时间照顾父母,这恰恰是一个误区。实际情况是,子女多的优势更多的是表现在经济上而不是时间上,经济上多一个人分担,单个人的经济压力就会减轻很多,而无人分担的独生子女的经济负担则要相对沉重得多。但经济负担的多少,尤其是父母生病给子女带来的经济压力的多少,本质上是一个社会医疗保障问题。随着社会保障的完善和保障力度的增加,这个问题所带来的压力整体上会呈现下降趋势,而不会出现较大改变的则是时间问题——这个问题是所有做子女的都要面对的。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在各种保障仍在完善的过程中,目前来讲,对独生子女家庭构成最大困扰的,仍然是经济而非时间——至少后者不是独生子女家庭所独有的。所以,一方面,各地在类似的立法中,应该在减轻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负担上多些创新性安排,而不是仅仅给予独生子女更多“照料假”;另一方面,如果想让老年人的老年生活尤其是病重后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应该在“照料假”上给予所有做子女的同样的保障,而非厚此薄彼,让一些老人徒叹生子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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