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高校岂能强收预录费“绑架”入学

2017-08-16 16:48:38 魏文彪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预交学费的就发放录取通知书,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就不能来就读。”8月13日,名为“长沙头条”的认证微博账号称,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要求高考统招生缴纳2000元“预录费”,规定时间内不交费的学生将拿不到录取通知书、不被录取。(8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一般来说,高校录取学生后,都是在快开学或开学时向学生收取学费。像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这样要求学生预先缴纳2000元“预录费”,缴费后就发放录取通知书,不缴费就不予录取,没有任何政策依据。

虽然该校招生办老师对考生表示,考生预交的2000元学费,到正式缴纳学费时会抵消掉,但是,如果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2000元学费,则不予录取;如果考生不想交“预录费”,学生在8月19日之后才能办理退档事宜。而8月19日正是湖南省今年高职专科征集志愿的最后一天,过了8月19日18时,考生将无法再填报志愿。8月15日,湖南工商职院总共退了约400名学生的电子档案。该校这样做,分明是在“绑架”学生到该校就读。

湖南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老师解释说,由于往年有部分被录取的学生开学时没来学校报到,影响了录取数量指标。而今年报考该校的人较多,“学校不能够确定学生来不来”,所以采用收取预录费的方式确定准新生的数量。其实,考生被录取后,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选择不到录取的高校报到,这只要按照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就可以。该校希望能有多一些新生到该校入学,可以理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其在没有政策规定依据情形下,对考生实施“绑架”入学行为的理由。

对于该校这种没有政策规定依据的预收“预录费”做法,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理当予以制止。对于其他高校,也应当禁止出现这种预收学费“绑架”考生入学做法,以规范高招录取与收费秩序,切实维护广大高考考生的权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