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招聘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以此为工具的诈骗活动随之增加。记者采访时得知了这样一个案例:去年毕业前,大学生小郭利用网络招聘平台求职时,被诈骗分子假冒大牌公司招聘去了外地。身陷传销组织13天后,小郭依靠家人聘请的职业反传人士,才得以脱身。“在那里的日子,是个人都受不了,曾想过自杀。” 可是,有些应聘者却没这么幸运。最近,媒体报道了几起求职者被虚假的网络招聘信息误导,最终身陷传销组织并遇害的案例。很多人看了那些报道才意识到,原来传销、网络招聘陷阱离自己那么近。 此前,针对网络招聘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53%的求职者通过招聘网站获取信息,近一半使用者都遭遇过虚假宣传。面对种种网络招聘乱象,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板子该打在谁身上? 毫无疑问,网络招聘乱象频发,甚至让一些求职者丢了性命,网络招聘平台难辞其咎。长期以来,正是一些网络招聘平台的安全审核机制形同虚设或故意放水,才导致虚假信息泛滥,最终让本该为求职者提供便利的网络平台成了“鬼门关”。 在“李文星事件”之后,BOSS直聘CEO赵鹏承认,此前的审核机制存在巨大漏洞:如果发布人“只发一个职位,公司名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找到、职位没有明显问题,且没有触发用户举报,就不强制审核他。”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正是看到了这个审核漏洞,即便有举报就“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除了网络招聘平台审核不严,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处罚不力,地方打击传销不力,也是导致悲剧一再上演的主要原因。 梳理此类案件会发现,网络招聘平台扭扭捏捏的被动式审核背后,是鲜有平台因此被处罚的现实。一位基层刑侦部门负责人表示,不仅没处罚,有时候平台提供线索或协助警方,还被认为是“有功”。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记录,证实了警方的这一说法。检索发现,2008年以来,涉及“虚假招聘”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184份,其中没有任何一份判决书的当事人是网络招聘平台。不管是涉及案件最多的58同城,还是此次被推上风口浪尖的BOSS直聘,从未因提供虚假招聘信息而受到判决,被处理的大多是诈骗违法者。 诚然,网络平台并非犯罪主体,但他们“助纣为虐”却鲜有被处罚,相当于逃脱了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这导致网络招聘诈骗犯罪好比“割韭菜”,一茬又一茬。显然,这不是网络招聘平台针对某次事件简单“修修补补”就能蒙混过关的,必须要“动筋骨才行”。若不给网络平台戴上“紧箍”,恐难扼住犯罪喉咙,甚至会为其打开“方便之门”。 专家认为,根据责利相当原则,由于网络招聘平台是最大获利者,也应令其承担对等的法律责任。可以在此类案件中,追加平台作为第二被告,并在刑罚上体现其危害性的责任承担,避免一旦出事就由行政处罚机关罚款整改了之的尴尬。 采访中,记者还注意到这样的现象:一些监管部门吐槽说,网络招聘平台的信息量太大,平时疲于应付,治不了;还有些地方认为,传销打击难度很大,非常隐蔽,难以根除。可是,无论是网络招聘乱象还是传销问题,真的是管不了吗? 以近日处于风口浪尖的某地为例,当地正开展招聘网站违规失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利用10天时间围绕招聘网站登记备案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信息、违规失信问题等进行严查。同时,当地开展集中行动,打击整治传销组织,目前已取缔多处传销网点,效果显著。 从外部监管的角度看,有关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与频率,既要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在线平台的信用记录进行监管,也要加强惩戒形成警示作用。其实,在问题没有爆发之前便能对市场顽疾动真刀真枪,更考验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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