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打击网络谣言必须“零容忍”

2017-09-15 09:21:05 丁建庭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辟谣,不要再传了!广州10月21日外地牌限行是假消息!”这是9月8日晚间南方+客户端推送的一条辟谣消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广州交管部门给出权威信息。无独有偶。本周再有武汉5名网友通过杜撰“官方声明”、篡改截图等手段,制造“武汉取消ECT收费是假新闻”的谣言。两起造谣事件,瞄准的都是关乎民众日常生活的交管信息,影响极为恶劣。目前,当事人均已受到警方的依法惩处,事件也再次给那些造谣传谣者敲响警钟。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网友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存在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特别是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急速发展,一些网友为了吸引眼球、营销炒作,不惜编造虚假消息、制造网络谣言,给公众生活和社会治理造成了不小的干扰。网络不是世外桃源,不是法外之地,必须有道德和法治护航。近年来,国家逐渐强化网络信息管理,一个重要指向就是打击网络谣言。比如,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要求互联网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规定网站要对跟帖评论审核管理,等等。实践证明,只有强化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才能保证权威、准确、健康的信息更有市场,更能抵达民众心间,而不再被网络谣言所裹挟。

网上信息纷繁复杂、泥沙俱下,谣言的产生、传播往往牵涉到许多人和平台。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各个环节同向而行,发挥合力。对于网民来说,要增强识别网络谣言的能力,特别是面对信息源模糊的“极端事件”时,更要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情绪发泄,多一些较真拷问,少一些盲目转发,不要掉入“造谣推手”设置好的地域攻击、人身谩骂的陷阱中。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要强化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网络信息的审核管理,不能为了点击率或者博出位,对一些网络谣言放任不管,从而让造谣者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对于主流媒体来说,要强化辟谣力度,在阻遏谣言传播的过程中发挥好“澄清谬误、明辨是非”的作用,通过深入调查揭示事实真相,现在许多网络媒体已经开设有类似“辟谣台”这样的栏目。对于网信和网警等管理部门来说,则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威慑力,不仅要及时澄清谣言,还要依法严惩造谣者和相关平台,以儆效尤,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还网络空间一分干净。

从很大程度上说,网络谣言是信息资源不对等、话语权严重失衡的产物。现在有许多谣言“技术含量”很高,不再是简单的凭空捏造,而是在一定事实基础上进行再加工,甚至一些谣言打着“辟谣”旗号出现,成为“谣中谣”,欺骗性和传播力都更强,常常让网民防不胜防,不经意间还会成为传谣的“帮凶”。要打破这种信息资源不对等局面,逼仄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就需要信息发布部门第一时间站出来回应网友关切。倘若权威发布跟不上,谣言势必就会满天飞。这种情况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与此同时,不管是信息发布者还是政府管理部门,都要确保公布的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权威的,否则很可能自身成为“谣言”的源头,而且也会贬损政府的公信力。比如,面对网络上的实名举报,有些基层政府不经调查便积极“辟谣”,结果却被证明举报是真实的。如此“打脸”,除了让自身尴尬,还会影响公众对政府发布信息的认可度,所以需要格外警惕,当然也需要严厉惩治。

网络谣言贻害无穷,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营造一个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清新网络世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