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差评风险” 食客如何保障安全?
2017-09-19 10:49:2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
据9月18日媒体报道,9月12日晚,长沙余女士在外卖平台点了烧烤,由于觉得味道不好给了差评。第二天晚上,七八名男子手持铁棍上门,让她解释清楚,随后双方发生冲突。余女士丈夫被殴打,入院后脑部受重创转入ICU。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通过外卖平台点餐,是现在很多食客的选择之一,只需点几下屏幕,就可以坐等美食上门。但在外卖点餐中,如果遇到对商家的服务态度不满意、选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我该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显然,引入售后评价机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食客在外卖平台点烧烤,觉得味道不好给“差评”后,遭遇了一场“飞来横祸”。 虽然“一条差评引发的血案”属于极端个案,但也让我们看清商家对“差评”的恨之入骨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手中握有“差评权”的消费者,在无良商家恶意打击报复中的弱势地位。 笔者认为,商家应该理性看待“差评”。如果食客给商家“差评”,说明商家的服务存在问题。这个时候,如果商家能够心平气和地与食客沟通,把问题解释清楚,取得食客的谅解;客人或许会自动删除“差评”了。退一步讲,即使食客不愿意删除“差评”,商家也应当以此为戒,在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外卖平台应建立“隐私保护”机制。从目前的情况看,当消费者在给出商家“差评”的同时,也面临着电话、住址等私密信息“裸奔”的局面。这就需要平台方采取技术手段,对评论进行匿名化处理。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没有顾虑地行使“差评权”。 同时,对于屡屡出现的网购双方“线上不合、线下掐”的问题,监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震慑。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消费者评价机制才能更好的发挥效用。 |
相关阅读:
- [ 09-18]加强“外卖”管理 刻不容缓
- [ 09-18]谁把外卖小哥逼成了厨师
- [ 09-13]外卖小哥炒菜,是赞还是弹?
- [ 09-11]送外卖不该找不着北
- [ 08-24]“外卖小哥”违法禁骑具有釜底抽薪威慑力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