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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老所应成社区“加分项”

2017-09-20 18:23:32 吴云青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去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一些小区却出现了“托老所难进”的情形。据中青报报道,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区要建一家托老所,很多业主明确表示反对。类似情况在其他城市和小区也曾出现过。

托老所进社区真的这么不招人待见吗?有人认为业主反对是因为“邻避效应”,担心托老所会给小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我看未必。报道说,该小区的托老所在业主看来是“突然”出现的。假如事先并未明确告知业主,那么小区内“新增”任何建筑设施,都可能侵犯业主权益,业主当然有权提出反对。

事实上,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承诺在小区中建设养老设施用房,但仅在公司网站上公示了相关信息,业主还否认售楼现场公示了该托老所项目。由此可见,在建托老所这件事上,开发商所谓“已告知购房者”显得并无诚意,这必然提升了后期协调工作的难度。

报道中提到一些业主的担忧和建议,如“小区里建托老所应该有独立的空间”“老人在小区活动摔倒碰倒谁负责”“老人生病会不会影响小孩子”等,都值得开发商在设计过程中借鉴考虑,也从侧面反映了许多人对于现代化社区托老所的概念十分模糊,故而存在一些偏见。这种现象在当下是正常的,因为目前好的样本还不普及,许多业主不知道一家好的社区托老所能给生活带来多少便利,而这恰恰是开发商有望创造品牌新价值的地方。

举例来说,托幼和养老都是居民需求,这两者未必是冲突的。美国西雅图的一个组织就把养老院和幼儿园开在一起,组成“代际学习中心”,孩子给老人的晚年生活带去乐趣,也学到了许多在普通幼儿园里无法学到的东西,变得更懂事。2013年,北京朝阳区一家机构已经引入这种“幼儿园+养老院”的模式,探出了一条养老与幼教的双赢之路。反对托老所进社区的一些顾虑,是因为“不知道”、“没见过”才产生的,要化解它们,“实效”比“协商”更有力。

社区托老所既然要建,就得建好,它们可以成为楼盘的招牌,吸引购房者慕名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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