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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告别攀爬古城墙的童年陋习了

2017-09-29 08:37:31 何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多名网友反映,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的古城墙修葺后成为了人们攀爬、玩耍、拍照的“攀岩墙”。攀爬者中不乏成年人,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攀爬至数米高。(9月27日《北京青年报》)

小孩子攀爬古城墙,这不是河北正定县独有的不文明现象。毫不客气的说,有古城墙的城市,像西安、南京、赣州等地,都发生过市民特别是小孩攀爬古城墙的事,这类新闻报道有很多。

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任由孩子攀爬古城墙,攀爬到数米高。这其实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旦孩子一不小心摔下来,轻则受伤,重则丧命,特别是在晚上。而且,古城墙作为文物建筑,任由孩子、大人攀比,或多或少都会造成一定的损耗,不利于古城墙的保护。

但是,很多家长还是很放心的让孩子攀爬古城墙,把作为文物的古城墙当成了“攀岩墙”。这不能简单的理解成市民文明素质不高,不知道保护文物,最主要的是很多古城市民有攀爬古城墙的童年陋习,甚至是一代又一代的古城人的童年生活都是这样过来的。过去,由于文物保护观念不强,又缺少文化娱乐活动,古城墙没人管、没人问,攀爬古城墙成为很多古城人童年的美好回忆,是古城人童年生活的最大乐趣,有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过这样的生活镜头,就跟生活在江河、湖泊普遍的孩子爬树掏鸟窝、下河捉鱼虾一样。所以,很多父母觉得现在的孩子攀爬古城墙跟他们当年攀爬古城墙一样,仍然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也不会发生意外事故。

时代在发展,文明在进步,并不是所有的童年美好生活都必须传递给下一代。相反,有古城墙城市的古城人,是时候对攀爬古城墙的童年陋习说再见了。从法律角度说,在今天,攀爬古城墙不只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方面,文物等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劝导、引导市民告别攀爬古城墙的陋习,要让市民从根子里理解古城墙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文物,不是普通建筑,并不能随意攀爬、损毁。另一方面,文物、旅游、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古城墙的保护和管理,依法惩治和制止攀爬古城墙的行为。《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于孩子攀爬古城墙的,应当追究其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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