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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办学更需完善信息公开

2017-11-02 12:32:45 冰启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教育部要求高校10月31日前须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今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更加细致和透明,多家大学邀请了第三方对捐赠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结果。各大学领导出国(境)透明度显著提高,费用支付来源、出境日期、出访具体内容都在公开之列。但部分高校未公布领导兼职是否取酬,校办企业资产经营信息仍有更新滞后的情况。(11月1日《北京青年报》)

推进高校办学信息公开,是提高高校透明度,监督高校依法办学,防止高校出现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的重要措施。为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教育部在2009年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基础上,于2014年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高校必须按照《清单》要求,公布办学信息。这一《清单》发布以来,高校的透明度明显增强,公众也对高校信息公开的满意度大为提升。这表明,只要抓实、抓细,是可以解决高校信息公开的难题的,而从“抓细”角度看,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还需要在公布每一项开支的细目上下功夫。

比如,公开领导因公出国出境一项,从已公开的情况看,各所大学领导出国出境情况披露很充分,费用支付来源、出境日期、出访具体内容都在公开之列,多所学校还在校内提前公示。这相对于以往只公布有多少人次出国来说,已经很透明了。但是,公开了出国经费支付来源,还有必要公开出国的每一笔开销,比如,交通费多少,住宿费多少,餐饮费多少。只有公开具体的细目开支,才便于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这些开支合不合理。

对于公开开支细目,高校其实也有清醒的认识,觉得这样的公开才更有力。从今年的信息公开看,部分大学邀请了第三方对捐赠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结果予以公布。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在其官网上公布了今年2月出炉的审计报告。北师大发布了教育基金会财务会计2016年年检报告,对捐赠项目、捐款与公益支出、本年度捐款来源、使用方向、资助学生等进行了公开,同时在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了教育基金会财务会计报告。既然捐赠收入来源和支出去向都可一一公布,接受捐赠者和师生监督,那么,为何其他支出不能公布到细目呢?在公开信息时,高校应该有一以贯之的逻辑,不能对不同项目区别对待。

国外很多大学对教师的科研经费管理,依靠的是所有开支信息全部公开,接受师生和公众监督。具体操作是,获得科研项目的教师,有很大的经费支配自主权,可用经费资助研究生,聘请访问学者,科研经费资助方除明确经费使用的基本原则,诸如科研人员本人不得从科研经费中获得报酬外,具体怎么开支都由科研人员说了算。但这并没有出现科研人员纷纷滥用经费,用科研经费支付自家水电煤费的问题,是因为所有开支的细目都必须公开。这就是从事先的预算管理到给予科研人员自主权,都要求透明公开。

目前看来,师生和社会公众对高校信息公开还不满意的地方,也就是信息公开没有做到细化。有的高校公开了领导兼职的情况,却没有公开兼职是否领薪酬,具体薪酬是多少,而这一信息是应该完全公开的。有的高校比较及时公示了自主招生、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计划、办法和名单,也在招生网站和微信上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但只公示考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这些信息,这些信息是十分有限的,甚至可能本校的学生都不知道这名考生究竟是哪一位,而利用现在的网络技术,高校完全可以公开更多不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比如可供查阅特殊类型考生的获奖信息资料,以及学校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的综合评价。亦即每个特殊类型考生有一个独立的招生评价报告。

进一步公开更加详细的办学信息,一方面需要教育部门加强监管,对高校信息公开提出更细的要求;另一方面需要推进高校现代治理,推动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建立相应的自主办学机制,其中就包括信息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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