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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也要有“温度”

2017-11-22 07:30:54 刘曰建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读贵报21日评论《理解与宽容让我们成为“有温度的人”》,五味杂陈且很纠结,送外卖的大叔因超时被退单,自掏腰包承担费用还是被投诉,请求“把那份粉热一下带给女儿吃”,店家要给他重做一份,他婉拒后离开,看到这一幕,铁石心肠也动容。

三个人物:老板娘满怀慈悲、善良敏感,有中华传统美德;送餐大叔很辛苦,但出了差错,付出代价但不被谅解,被投诉面临更大代价,却不忘女儿,值得同情、叹惋;顾客订了餐没有按时收到,虽然送餐者承担费用,心里不爽咽不下这口气,行使自己的权利“投诉”,你能说他不厚道、没温度吗?不能。他既然有投诉的权利,且不是无端投诉,就无可厚非。笔者非常同意评论让我们成为“有温度的人”,套一句歌词,人人都献出一点温度,社会将成为温暖的人间。但我们可以鼓励献温暖,而不能硬性要求献温暖。

这就涉及制度的“温度”,制度不能是冰冷的,也应有“温度”。被投诉、差评的工作者当然要受到批评或处罚,这是制度的本义,但惩罚的力度要适当,否则“宽严皆误”。媒体报道过因差评激化矛盾的案例,就是因为差评的威力太大了,顾客是上帝不错,但也要看到另一面, “只要有可能,人人都会成为暴君,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的本性。”

常见送餐员狂奔在车水马龙中,就是赶时间,很危险。规定送餐时间时应顾及交通、城市状况,保证送餐员的安全。对投诉、差评的处罚,也不是越重越好,既要达到批评教育,又能使之心悦诚服,才是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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