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旅游如何才能更舒心?
2017-12-14 08:32: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年底将近,不少旅行社推出年终老年人特惠团,凑够人数便可以低价团购旅行。不少老人呼朋引伴参加,希望能够获得优惠旅行机会,但迟迟未能出行。此外,老年人在出游中还遇到强制消费、额外增加收费等情况。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此类旅行社多属无证经营,加上老年人取证意识差、维权难等原因,大多吃了哑巴亏。(12月13日《北京晨报》) 生活水平高了,经济收入好了,不需要工作了,手里还有点闲钱,外出旅游成为不少老年人的一种时尚选择。据全国老龄委调查数据显示,目前老年人已占全国旅游总人数的20%以上,仅在2017年上半年,老年游客出游人次同比增长2.4倍,而且老年人出游平均花费在3000元左右。 随着老年旅游市场的不断升温,“银发游”成为了众多旅行社眼中的香饽饽,市场上针对老年人的旅游产品也在不断丰富。面对“银发游”市场的广阔前景,旅行社为老年人量身订制一些合适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这本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一些旅行社并不走“正道”,而是挖空心思为老年人设置陷阱,利用超低的价格来吸引老年游客,要么不能成行,要么卷款跑路,或在旅行过程中被强制消费,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老人们的出行体验,也不利于旅游市场的发展。 稍微留心便不难发现,“低价”“团购”“免费”等广告是旅行社惯用的伎俩。由于老年人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和相对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在旅游过程中的花费较小,很多旅行社就是利用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用超低价组团来诱惑老年旅游消费者,而在旅途中却擅自增加旅游景点,或者改变行程,或者在没有征得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将游客带到旅游购物场所进行购物消费……这让老年人期待的放松心情的美事,却变成了花钱受罪的噩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条例》第27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但是为了追逐利益,一些旅行社依然是以低价为主要卖点,挖空心思为老年人设置陷阱,导致老年旅游市场呈现良莠不齐的状况。 如何提升老年人旅游的质量?如何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让老年人旅游更舒心?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对此,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那些没有正规资质的黑旅行社要坚决予以取缔,而那些不能诚信经营、欺诈游客的旅行社,则要纳入旅行社黑名单,对其进行曝光与惩处。同时,老年人也需要改变观念,别只一心图省钱选择那些以“低价”“团购”“免费”等为幌子的旅行社,而是要参加正规、有信誉的旅行社,并签订明晰双方权利与责任的旅游合同。当权利受到损害,要主动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维权或者向警方报警求助。 只要市场日趋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人们的出游体验必能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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